晋江新闻网7月22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安办获悉,晋江市公布2020年第三批纳入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关注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有4家生产经营单位上榜,这些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因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
记者了解到,第三批纳入泉州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关注对象”的是福建煌帆置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因此将被各有关部门重点监管,督促指导其限期整改。另外,有3家企业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分别是福建省晋江市内坑裕发建材有限公司、晋江恒达陶瓷有限公司和晋江市朗克有限公司,他们将因为失信受到联合惩戒。
据介绍,对纳入市级安全生产失信“关注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会被各有关部门采取信用提醒、诚信约谈和重点监管的惩戒措施。不过,“关注对象”只要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经申请、批准,可移出名单。但对于拒不整改的对象,将被上升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对于被纳入市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各有关部门将对其采取15类惩戒措施。
联合惩戒企业信息向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共享,供金融机构对当事人融资授信参考使用,进行必要限制;有关部门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方面予以限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提供融资担保方面予以限制。
有关部门在审核上级资金扶持申报主体资格时对联合惩戒生产经营单位予以限制;上级资金计划已下达,市级配套资金尚未到位的,暂缓市级配套资金拨付;限制取得科技创新、节能减排、金融业等市级财政扶持、奖励资金。
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在确定土地出让、划拨对象、采矿权审批等方面对联合惩戒生产经营单位予以限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对联合惩戒生产经营单位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并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记者_黄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