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4月17日讯 日前,《关于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在此次出台的政策中,主要突出“转型”、“升级”、“增效”导向,对原来出台的“产业龙头促进”、 “企业技术改造”等7份政策以及“商业模式创新”、“境外品牌运作”2份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梳理,同时结合当前产业转型升级实际趋向提出部分新增条款。
增强企业规模实力
培育龙头企业
在经济新常态下,结合当前晋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新特点,本次《意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政策升级,也提出了一些新亮点。
在“龙头企业”方面,《意见》在往年政策的基础上,今年从“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和“加大新增工业项目推进力度”这两方面着手,着力解决的是增强企业规模实力的问题。每两年从已投产的企业中组织认定100家以上晋江市重点培育产业龙头企业,并对其在财政资金奖励、用地保障、问题调度方面给予支持。此外,围绕增量工业项目带动实效问题,在去年对投产生产性重点建设项目奖励政策的同时,新增对投产的市级工业储备项目奖励条款。此举主要目的是加大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和范围,通过龙头企业来拉动产业的发展后劲。
在“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方面,今年《意见》在扶持的细节上做了重要调整,通过鼓励组织抱团参展、鼓励组织本地产能对接、鼓励组织创新义诊和鼓励组织职工技能竞赛来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环境,其中,鼓励组织职工技能竞赛是本次《意见》新增的条款。对由市、镇两级协会(同业公会、商会)组织的行业性职工技能竞赛活动,参加企业数量在20家以上的,每场(次)给予5万元活动经费补助。
引导制造业生产线智能化改造
制造企业生产线智能化改造作为本次《意见》的核心组成部分,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意见》针对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在不同行业的相关扶持政策也已部分启动,晋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对纺织服装、制鞋、食品、陶瓷建材、机械装备等5个行业和实施智能仓储改造的制造企业,前1~5家实施智能化生产线改造的,于当年底前按照《意见》规定给予兑现相应的改造费用补助,最高补助限额300万元。即:第1家按其投入改造费用的30%给予资金补助;第2家按其投入改造费用的20%给予资金补助;第3~5家按其投入改造费用的10%给予资金补助。对纸制品、包装印刷、新材料、光电信息、晴雨伞、玩具等行业首家实施智能化技术应用改造的企业,在其完成改造投产并经验收确认后,按其投入的改造费用(以完税发票为依据)的3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在延续往年各种奖励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晋江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总体导向,此次《意见》新增了三个方面条款:一方面,自行拆除落后生产线完成关闭退出的列入各级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企业将获得转产经费补贴;另一方面,对采用工业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且通过省级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企业给予工业废弃物处理费用补助;此外,本次出台的政策还对企业中水回用提出补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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