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产经频道>> 财经频道 >> 保险 >>正文

汽车虽未按时年检 保险公司仍需理赔

www.ijjnews.com来源:2012-12-04 16:27我来说两句
  

  南方日报讯(记者/高国辉实习生/孙海燕)过去,“汽车未按时年检”一直被保险公司当做拒赔的护身符,而这一免责条款也屡屡被投保人指为霸王条款。

  今年2月,柯某军驾驶小轿车变道时与同向行驶的另一辆小轿车相撞,并负全部责任,但因为当时行驶证年检到期已有3天,遭到保险公司拒赔。无奈之下,柯某军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并两度胜诉。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表明已就该免责条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因而免责条款对投保人无约束力。此外,被保险车辆年检与否与本次事故无必然因果关系,也未导致保险事故风险显著增加。

  保险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广州中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抗诉理据不足。最终,广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事实上,车辆未年检不予理赔是饱受指责的车险霸王条款之一。值得欣喜的是,今年3月1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最新发布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已删除了驾驶证过期不赔等十多条“霸王免责条款”。

标签:
责任编辑:杜思思 杜思思
相关新闻
我来说两句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特别说明: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来电或来函告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