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讯 6月14日,晋江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房地产市场“卖旧买新”、强化人才购房优惠、支持“购房即入学”和建立商品房团购机制等。
其中,“卖旧买新”政策备受市场期待。目前,我省漳州、龙岩和南平等地已推出相关政策。《通知》明确,支持群众“卖旧买新、以旧换新”等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晋江房地产市场供需匹配,逐步形成住房一、二级市场联动与梯次消费效应。此次“卖旧买新”活动将按照“政府支持、部门监督、行业组织、市场运作”的原则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市民参与“卖旧买新”活动可享受“一条龙”配套服务。在房源筹集上,鼓励引导全市待售新建商品住房作为“卖旧买新”房源,参与活动的房地产项目须在售楼中心显目位置公示“卖旧买新”购房流程。购房者可到项目售楼中心选购房源,与开发企业签订认购意向书、缴交意向金并在2个月内锁定新房房源,待售出旧房后售房款抵作新房购房首付。如在期限内旧房未能售出,购房业主可解除认购意向书退还意向金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在旧房出售方面,购房业主可自行销售原有房屋或委托售楼中心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经纪机构”)销售原有房屋。委托经纪机构售房的,成交佣金在原有佣金优惠基础上额外享受8.5折优惠。除此之外,参与“卖旧买新”活动的购房业主,还可在售楼部原有优惠基础上额外享受购房总价9.8折优惠。
在强化人才购房优惠方面,《通知》鼓励引导新增商品预售许可(现房销售备案)的项目按照可售商品住房总面积占比不低于10%(含10%)提供商品住房人才房源。经主管部门公布确认有效期内的晋江市第一至七层次人才,包括现代产业体系人才和集成电路、高等教育、医疗卫生等行业(专项)人才,购房将享受原优惠基础上额外总价最高9.65折优惠。
在支持“购房即入学”方面,《通知》明确,商品住房购房业主凭网签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教育部门根据招生工作意见,按“划片、就近”原则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其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普惠性幼儿园就读。
《通知》还支持龙头企业根据员工住房需求开展团购商品房活动,参与团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双方协商达成的优惠价格申请备案价的调整。
据悉,政策的出台,旨在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推动晋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 陈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