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迟迟不履行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终止协议》,怀着孕的杨女士多次上门要退费均无果。
工程款交了一半,施工才走了水电
杨女士有一套复式LOFT等待装修。今年3月,她与西安鼎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将房子的硬装交由鼎峰公司负责。
《施工合同》上,开工日期为2023年3月23日,总工期限60个工作日,工程造价一共60100元。
杨女士先交了500元的定金,《施工合同》签订当日再交了11520元。但开工后,工程进度滞后。4月底杨女士担心装修中途“烂尾”,另和公司签了份《补充协议》,明确了后期每付一次工程款,对应的施工就应进行到哪一步。
依据《补充协议》,4月27日杨女士向公司转了6010元,付款后公司应完成砌墙、水电全屋工程。这几项工程结束后,5月14日杨女士再转12020元,公司继续开展全屋贴砖、木地板工程。但6月初,杨女士到新房查看时,发现卫生间的瓷砖只贴了一半但师傅不见了。师傅微信上说,公司不按时结工钱,工钱啥时候给了啥时候再进场施工。
按照《施工合同》,6月底本应全部工程结束。结果两个月过去,房子只完成了砌墙和水电工程。瓦工、水电师傅都称公司不按时结工钱,杨女士还认识了其他业主,都是给鼎峰公司交了上万元装修款但装修迟迟未竣工的。
其他业主在天眼查上搜到,今年6月鼎峰公司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今年7月鼎峰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某峰被发布限制消费令。
约定公司退款15000元,至今客户都未收到一分
多番考虑后,杨女士选择与鼎峰公司解除《施工合同》。但对方算了一笔账,前期的施工款加上员工费用、沙子水泥的费用合计31064元。杨女士已交了30050元,就算合同解除,她还得再补1000多元。
杨女士感到不合理:“当初公司给我承诺的包材料费,水电和砌墙怎么算也花不了3万多元。”她向西安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经莲湖区土门市场监督管理所调节,6月24日双方签了《装修合同终止协议》,已发生工程量核算并减除工程款15050元,鼎峰公司自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杨女士所缴纳的剩余工程款项15000元。
两个多月过去了,杨女士就没有收到退款。“几次找公司,要么说老板不在,要么说资金有问题,理由很多,就是不退款。”
9月3日,华商报记者随杨女士来到丈八北路上的鼎峰公司。工作人员称老板王某峰住院,退款一事要找老板。杨女士拨通王某峰的电话后,对方表示交由公司的闫某负责处理。
闫某出现在公司后,与杨女士协商后表示15000元分两次退还,9月3日先退5000元。
17时许,杨女士告诉记者,最后结果是一分钱都没有退。“我要求先退7500元,但公司让我撤了诉讼、撤了投诉才给退,要求很过分我拒绝了。”
杨女士表示,她会再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维权。
来源:华商报
作者:常彭朵 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