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 放宽小贷公司资本约束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山东省委常委宋心仿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新型金融业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政策,促使新型金融业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也应看到,小额贷款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在纳税方面,税负过重,盈利能力低。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纳税包括5.56%的营业税及附加税、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自然人股东20%的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税负约占营业收入的30%,远远高于其他银行机构。这不仅挫伤了股东进一步增资扩股的积极性,也无法促进小贷公司将信贷投向收益低、风险高的“三农”领域。
在风险控制方面,征信系统缺位,风险难控。小贷公司无法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审核贷款时,难以掌握客户抵押物抵押信息以及个人信用记录等,给小贷公司的经营带来较大风险。
此外,小贷公司在自身管理上缺乏经验,普遍存在管理不够规范、利息偏高等问题,而相关部门对其监管不够,未能尽到监管、纠正责任。这些都有待改进。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如何加快发展,建议如下:
激活民间资本,扩大资金规模。采取政府政策扶持、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等措施,激活民间资本;大力发展包括发行股票、债权和资金信托等直接融资方式,加速产业资本化、资产证券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机构,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
放宽资本约束,提高融资比例。提高小贷公司注册资金和银行融入资金的比例,适时引导小贷公司扩股增资,适当提高从银行融资的比例上限;允许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向国家政策性银行进行批发性贷款,建立小额信贷基金,负责批发资金给小贷公司,有效解决小贷公司后续资金不足的问题。
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的管理和支持,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性质,加大对小贷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奖励扶持政策,使其在金融维权、税收优惠等方面与银行业等正式金融机构享受同等待遇。
完善风险控制机制,防范金融风险。国家相关部门应积极协调各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搭建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开放征信系统,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尽早加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疏通办理房产、国土抵押登记的渠道,落实各项政策扶持措施,切实减轻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负担。
首批自担风险民营银行有望下半年推出 或先锁定2家 2013-08-07 | |
人大代表建议“关注民营金融机构发展” 2013-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