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发布
今天下午,《丰泽区2021年秋季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今年,丰泽区将全面落实初中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要求,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区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科学确定招生范围、核定招生计划,实行平等对待、同步招生、规范录取。
招生办法
#01
民办初中招生办法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和范围
报名须知
1、全市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报名招生,允许学生兼报。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各民办学校面向泉州市中心市区(泉州市中心市区指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和面向外县(市、区)的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均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
3.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初中学校,学生和家长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前,务必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根据学生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前在报名点填写有关承诺的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丰泽区其他学校录取,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本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者返回原籍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当地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4、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小学部毕业生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数面向其他批次录取,按本实施意见的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组织录取。
5、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于5月17日前报送丰泽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收费公示制度,各民办初中学校须与录取学生逐一签订《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各持一份备存。
6、民办初中学校在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应在7月12日前向教育主管行政部门申报自主招生补录并递交其方案,经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后按规定于7月20日-27日自主招生补录(区属民办学校补录方案经区教育局批准后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若拟录取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对口直升的招收对象,必须经原对口直升学校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同意。
7、各民办初中学校于7月28日前汇总补录的学生名单,填报《泉州市民办学校初中录取学生呈报表》后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区属民办学校补录名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局备案)。8月15日前,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结果上传至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
#02
公办初中招生办法
公办初中招生计划
报名须知
公办初中实行免试,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多校划片电脑派位录取等方式招生。已被民办初中及市直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录取的,不再安排丰泽区区属公办初中对口直升入学。
1.户籍关系在城东街道、华大街道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市城东中学对口招生。
2.户籍关系在北峰街道及清源街道的环山社区、田边社区、城口社区、西宝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市北峰中学对口招生。
3.户籍关系在东海街道(云谷、云山、大坪社区除外)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市东海中学对口招生。户籍关系属于东海街道原云山村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泉州市东海中学就读。
4.户籍关系于2021年3月1日前迁入丰泽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辖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市第九中学对口招生。
5.户籍关系在东湖街道,清源街道的普明社区、后茂社区、环清社区、清源社区,东海街道的云谷社区、大坪社区、云山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和户籍关系于2021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迁入丰泽街道和泉秀街道所辖社区的小学毕业生由泉州师院附属中学对口招生。
6.泉州五中(桂坛校区)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东湖、丰泽、泉秀3个街道办事处招收100名小学毕业生(具有三个街道户籍或辖区内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丰泽区实验小学、丰泽区第二实验小学、丰泽区第三实验小学、丰泽区第一中心小学、丰泽区湖心实验小学、丰泽区第二中心小学、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丰泽区第五实验小学、丰泽区崇德实验小学等10所小学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毕业生)。
7.泉州五中(城东校区)计划招生300人
⑴涉及持有泉州五中(城东校区)征地拆迁的城东街道前头、埭头两个社区户籍原村民的直系子女以就近对口直升的方式进行招生。具体学生名单由社区及街道盖章确认,名单和佐证材料送区教育局审定。
⑵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城东街道办事处招收小学毕业生(具有城东街道户籍并于2021年3月1日前迁入,或具有辖区内的泉州市鹤山小学、泉州市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泉州市浔江小学、泉州市乌屿小学、泉州市丰泽区海滨实验小学、泉州市丰泽区第五中心小学等6所学校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毕业生)。
8.泉州第一中学(东海校区)计划招生800人
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丰泽区东海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泉州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泉州市临海小学、泉州市渚江小学、泉州东海湾实验学校、泉州市晋光小学(东海校区)等5所学校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小学毕业生招生。
9.华大附中计划招生90人
以电脑随机派位方式面向华大街道办事处辖区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具有正式学籍并实际在读的毕业生招生。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公办初中认定招生服务区域的招生对象必须户籍、住房产权“两一致”,即小学毕业生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与住房产权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并且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小学毕业生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且从2022年开始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小学毕业生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非本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在丰泽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下称“两证”)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其中,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四区人员”),在丰泽区务工并暂住不能申领居住证的,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丰泽区公办初中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1年6个月(含1年6个月)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截止2020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后出具街道办事处证明;②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应提供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在丰泽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的证件,且目前仍在丰泽区居住、务工或经商。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丰泽区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时间计算到2021年3月1日前)。
自2022年秋季起,“四区人员”其适龄子女申请到公办初中入读的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丰泽区连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时间计算到2021年9月1日前)。
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欲就读丰泽区公办初中的,须符合以上条件,并分别由区属公办中学泉州市城东中学、泉州师院附属中学、泉州市东海中学、泉州市北峰中学登记、核实,接受统筹安排,如不服从统筹调配的,视为主动放弃丰泽区公办初中学位。
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向居住地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就近入学。
招生程序和时间
初中招生时间安排
3.7月8日至9日,丰泽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扣除已被民办初中及市直公办初中电脑派位录取的),按区属各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对口直升安排入学,由被录取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5.9月15日前,各中学应完成新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录入,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确认学籍,并按规定建立学生学籍管理档案(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信息必须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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