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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名师“送培下乡”活动的通知

www.ijjnews.com  2016-03-02 11:13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有关设区市、县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有关高校,省普教室:

根据省深化精准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今年我厅继续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名师“送培下乡”活动。现就2016年名师“送培下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培地区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以下统称为送培地区)

二、承办单位

教育部福建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为福师大课程中心)、福建师范大学教育学院(以下简称为福师大教育学院)、福建教育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省普教室等。

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人信息和对应的送培地区详见附件1、2。

三、活动时间

每个送培地区开展送培活动2-3天,具体时间由送培地区与承办单位协商确定。

四、讲学团成员

讲学团成员由承办单位在全省范围内择优聘请,以国培、省培专家,特级教师,省市教学名师、学科教学带头人等优秀骨干教师为主。每县中小学讲学团成员一般为10人,幼教讲学团一般为6人。

五、培训内容和形式

送培活动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为主,可采取专题讲座和开设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听课评课等多种形式,鼓励承办单位创新送培方式,探索利用网络平台对送培地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送培模式。

六、活动经费

讲学团的活动经费由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经费承担,中小学讲学团的活动经费为20000元/县,幼教讲学团为12000元/县,主要用于讲学团人员的食宿、交通、讲学补贴、培训资料和教学用品等有关支出。

七、工作要求

1.各送培地区教育局主要负责本地参训教师的组织安排和提供培训场所,协助承办单位做好讲学团成员的食宿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主动与承办单位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制定送培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送培地区教育局应在收集、汇总参训教师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地送培活动反馈意见(见附件3,含电子版),并报送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为省指导中心)。

2.承办单位要做到训前有调研、训中有互动、训后有跟踪,精心设计送培活动方案,选聘优质师资,提高送培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请各承办单位于2016年4月8日前将送培时间安排表(附件4)的电子版报送省指导中心。全年送培活动完成后,承办单位应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开课情况一览表(附件5)报送省指导中心(含电子版)。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支持本地(单位)骨干教师参加送培活动,合理调整有关工作安排,为讲学团成员参加送培活动提供便利。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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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择吴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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