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决议通过推进依法治市 建设法治晋江
晋江新闻网12月24日讯 昨日,中共晋江市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决议,对执行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党的领导等作出了部署。
《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等机制。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整合执法队伍,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推行综合执法,试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要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做到阳光操作、过程受控、全程在案、永久追溯。
《实施意见》强调,推进依法治市,必须把公正司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重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安、检察、审判和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形成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保障群众参与司法,扩大基层群众入选比例,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深化审批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拓宽接受监督渠道。
《实施意见》提出,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把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加强执法、司法、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四支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据了解,近年来,晋江市大力推进行政机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记者_齐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