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召开的晋江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水域建设的决议》,这也是时隔8年之后,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再次确定大会议案并作出决议。
决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它又是如何出台的?记者就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调研不满水域水质
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在此次大会中,人大代表柯煜煜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水域建设的议案》被大会确立为议案并作出决议。
安海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柯煜煜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份,晋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晋江市政府关于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在会上被否决。
会后,安海镇迅速组织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的可慕溪、坝头溪等展开实地走访,发现溪流水质确实无法让人满意,工业、农业、生活的重重污染使得群众意见很大,因此才有了这份由安海镇代表团全团3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
“污染最大的是工业废水偷排乱放,有些企业有按要求建污水处理厂,但是处理一立方米的污水成本大概要2元多,所以企业有时就趁晚上偷放污水。”人大代表、安海企业家吴秀冬建议,对发现工业污水乱排、偷放,要从严从重处理。她还呼吁,企业要提高道德意识,居民要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是一项庞大、复杂、长期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虽然晋江市政府连续几年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持续推进,但是问题仍然不少,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社会要求差距仍然很大。”人大代表黄月莹对决议的通过表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