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相关惠企政策

六、鼓励企业实施管理创新

  (一)支持企业实施管理升级

  1.适用范围及奖励:对聘请国内外知名管理咨询机构开展咨询诊断的企业,并预先在经信局备案,按咨询费1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限额30万元。

  2.适用范围及奖励:对组织高管人员参加精益管理(含工业设计、智能制造等)培训活动,并预先在经信局备案,且培训时间达24课时以上的企业,按其实缴培训费用50%的比例予以补助,补助标准最高5000元/人,补助名额最多5人/家·年。

  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

  (二)鼓励企业共享管理理念

  适用范围及奖励:鼓励龙头企业对外开放其“企业管理学院”或“企业大学”等,面向晋江本地企业无偿传授其先进的管理经营理念。对采用道场实践与理论学习相结合办班培训,并预先在经信局备案的,招生学员数量在20家以上(每家2人以上),培训周期2个月以上的且集中授课时间50课时以上的“企业管理学院”或“企业大学”等,每期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办班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

  (三)推动企业实施两化融合

  1.适用范围及奖励:企业采购引进企业资源计划管理(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的,按其采购引进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软件部分实际投入的10%给予资金补助,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助限额30万元。

  2.适用范围及奖励:对新增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