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相关惠企政策

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一)新型职业农民技能教育培训。

  适用范围及奖励:鼓励农林牧渔业经营主体的本地负责人、技术骨干参加涉农专业学历函授教育、农民职称评定,对新获得本科(含农民高级技师)、专科(含农民中级技师)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每人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4000元、3000元、2000元。

  (二)新型职业农民认定。

  适用范围及奖励:被认定为省级、泉州市、晋江市新型职业农民,每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

  (三)支持大学生返乡下乡开展农业(林业)创业创新。

  1.适用范围及奖励:每年评定3-5个大学生农业(林业)创业创新示范点,每个示范点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

  2.适用范围及奖励:对博士或博士后(被晋江市人才办认定为四类人才以上)来晋注册登记并从事农业种养生产、农产品电商及农业中介服务的,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