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设施大棚。
1.适用范围及奖励:对新建玻璃温控大棚,新建智能温室大棚、省定智能温控大棚(1类),用于种植农作物、花卉苗木的经营户,经验收合格,玻璃温控大棚、智能温室大棚市财政给予每亩一次性补助4万元。
2.适用范围及奖励:省定智能温控大棚(1类),市财政给予每亩一次性补助1万元。
3.适用范围及奖励:支持鼓励大学生返乡进行农业创业创新,对以大学生为主体申报的符合上述补助标准设施大棚,经验收合格,在规定补助标准基础上再提高50%。
(二)建设食用菌冷库菇房。
适用范围及奖励:对新建工厂化设施栽培食用菌冷库菇房50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每户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建设果蔬冷藏保鲜库房。
1.适用范围及奖励:规模场户新建生产性果蔬冷藏保鲜库房5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每户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适用范围及奖励: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抱团建设生产性果蔬冷藏保鲜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新建生产性果蔬冷藏保鲜库20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每家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适用范围及奖励:泉州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新建生产性果蔬(含紫菜)冷藏保鲜库或冷链物流仓库1万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50元,每家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建设防腐木管理房。
适用范围及奖励:对采用防腐木或新型材料建造管理房,外观符合城市景观要求,按造价50%给予补助,每幢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建设农灌设施
1.适用范围及奖励:在蔬菜种植区内,因生产需要新开挖的农用大井,直径、深度分别达8米×8米或10米×6米以上的,每眼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2.适用范围及奖励:对新建利用雨洪资源用于农灌的山地水利蓄水池,按蓄水容量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立方米以上的补助3万元,每增加1000立方米追加补助0.8万元,每个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
责任单位:由市水利局牵头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