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相关惠企政策

四、支持养生养老

  责任单位:民政局

  1.适用范围及奖励: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对在村(社区)举办或运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和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托养、休闲和上门照护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机构或企业,按照内部设置床位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张及以上奖励20万元;20张-29张奖励15万元,10张-19张奖励10万元。

  2.适用范围及奖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对投资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按该养老机构实际投入1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3.适用范围及奖励:鼓励将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对投资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按该养老机构实际投入10%的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