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相关惠企政策

八、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一)全力减轻企业负担

  适用范围及奖励:支持中小企业改扩建厂房,延长简化办理工业企业不动产权证书期限至2018年6月30日,深度解决企业不动产权证书办理遗留问题。

  责任单位:经信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消防大队、人防办

  (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适用范围及奖励:公共服务平台投入实际运营后,对30家以上晋江企业提供上述外包公共服务的(以年度有效协议为准),奖励10万元;超60家的,奖励20万元;超100家的,奖励30万元。

  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适用范围及奖励:技术设计对接、赴省外商贸展洽、创新义诊要求活动参加的中小企业数量在10家以上,产能对接、职工技能竞赛要求参加的中小企业数量在20家以上,工业设计营要求参与的学生人数在12人以上,每场(次)给予5万元活动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经信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