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美团支付功能,CEO王兴切入移动支付市场的野心暴露无遗,只不过,这条路走得并不顺利。
2月29日下午,微博认证用户熊万里律师发微博称,美团网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却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他已经向央行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经侦大队提交公益举报。
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多位人士表示,美团的行为涉嫌违规,若被监管部门认定,或将面临行政处罚。
美团陷“无牌照”风波
法治周末记者联系到了熊万里律师,经确认,对方为上海新松律师事务所律师。
熊万里表示,美团网的团购、充值购买、优惠买单三项业务中,都需要用户先将钱充值到美团网账号,再由美团网账号支付到商家账号,这实际上是在交易双方之间进行了资金转移;而在央行公布的拥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269家公司名单中,并没有美团网及其所属的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的名字,因此,美团实际上是违法开展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对此,美团回应称,公司一直致力于为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团购、外卖、优惠买单等业务,支付是完成上述O2O服务的重要环节,美团网并没有单独为美团平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支付结算业务。
此外,美团网还表示,通过合作方支付通道完成电商交易的支付环节是电商平台的惯常做法,此类方式和许多电商、在线旅游、和出行打车等互联网公司的做法类似,都是为了服务消费者和商家。
对于美团网的回应,3月1日,熊万里再度在其微博作出回应,称美团在声明中已经承认其无照从事支付结算业务的违法事实,并且是长期的违法事实;不仅如此,美团的声明还偷换了第三方支付中的“第三方”概念。
熊万里解释,法律规定的第三方是指收、付款人之外的第三方,与平台内外没关系。“在美团平台上,真正的销售者和开具发票者均为商家,所以应该由商家收款,因此这里的收付款人分别是商家、用户。”熊万里说。
而记者体验了美团的支付环节后发现,目前共有银行卡支付(即美团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三种方式,其中银行卡支付被置于最上方的位置。不过3月6日中午,记者发现该支付方式下已经显示“因活动系统运维,暂不支持银行活动”。
据悉,这一银行卡支付并非银行网银,而是美团自建的支付产品。用户可直接绑定银行卡,通过银行“快捷支付”方式进行消费——即由短信验证后设置一个基于美团平台的支付密码,就可以直接从卡内扣款。
而美团网的用户协议显示,美团接受商家委托,代替商家向用户收取团购价款,如果用户将团购价款支付给美团网,就等于用户已向商家履行了支付义务,即资金的流向是用户——美团网——(平台上的)商户。
在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律师看来,美团网“没有单独为美团平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支付结算业务”这一回应,并不能否认开展了网络支付业务。
“网络支付功能属于‘第三方支付’功能,美团回应可能误解了‘第三方支付’表述的真实含义。”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律师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银行 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美团网推出银行卡支付,应被认为是开展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须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这跟美团网是不是为平台外的第三方提供服务没有关系,关键在于它实际上形成了资金沉淀、有了资金池,那么就是第三方支付,就应该是在有牌照的情况下进行。”郭田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或面临行政处罚
“美团网涉嫌违规,其行为涉嫌违反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肖飒认为,根据美团《银行卡支付协议》,美团银行卡支付功能属于上述办法规定的网络支付。依照规定,网络支付业务必须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才能开展。
据了解,《办法》第二条监管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即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肖飒认为,美团网提供的银行卡支付功能属于上述办法规定的网络支付。而《办法》第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未依法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应当终止支付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禁止性规定。
“如果买家的资金经过美团网的账户之后到了商家,而且期间在美团网的账户上有一定时间的滞留,那么美团网其实就涉嫌开展了支付业务。”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种业务就应该按照监管的一致性原则去申请支付牌照,不应该无照经营。”
肖飒表示,根据《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责令其终止支付业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若美团网被监管部门认定违规,将面临行政处罚。”肖飒说。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林华讲师表示,央行是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监管部门,所以若央行认定美团网违规,美团网很有可能被责令终止支付业务。
“至于说是否涉嫌犯罪或者构成犯罪,并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判定。”林华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不过对于申请支付牌照的进度等相关问题,美团网并没有回应,当法治周末记者询问美团方面相关的问题时,对方给法治周末记者的回复,也只是此前的公开声明。
进军移动支付市场阻力重重
美团支付功能上线后,业内一致认为,美团此举是为了摆脱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切入移动支付市场。但没想到,其遭遇的第一道拦路虎就是“支付牌照”。
“美团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并非没有出路。作为这么大的一个O2O平台,可以去申请支付牌照;如果申请牌照比较困难,可以去收购一个有牌照的支付公司。”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棕榈树创始人余非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不过,取得这张牌照却并不容易。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申请支付牌照的门槛是很高的,因此,很多公司都会采取和有牌照的企业合作这一路径来“曲线救国”,但也有部分公司会选择无照上岗。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2011年5月、2011年8月、2011年12月、2012年6月以及2014年7月,央行先后发放五批270张左右的支付牌照,随后半年多时间里再未批复一家,至2015年3月再次发牌,仅有广东广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家(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获得牌照,一系列举措被认为是监管趋紧的信号。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像美团网一样“无照经营”的互联网公司并不只有一家,主要集中在电商、O2O等创业公司。
这些创业公司在刚刚兴起时,大多会选择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但一部分创业公司在做大体量后,会计划构建自己的支付系统,企图切入移动支付市场分得一杯羹。
而有些企业自己申请牌照未果,就通过收购第三方支付机构“曲线”拿到牌照,比如,小米公司无缘支付牌照后,通过收购捷付睿通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万达集团也通过收购快钱拿下第三方支付牌照。
“美团极有可能自己申请支付牌照,但随着监管趋紧,估计不太容易成功;还有可能是,它去收购一家有牌照的公司。总之,美团是绝不可能放弃移动支付这个入口的。”上述人士表示。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O2O市场的容量估计为20万亿元,但目前O2O的总体市场渗透率不足5%,目前每年的交易额仅为千亿级,未来还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而美团和大众点评在合并前分别占国内O2O总交易额的51.9%和29.5%,合并后的新美大宣称其在餐饮服务、外卖、电影、KTV、婚庆服务、酒店服务领域占据的市场份额分别为85%、40%、45%、85%、81%、30%。
“美团网已经稳坐O2O市场,每日产生的交易额是巨大的,如果有自己的支付体系,单单资金沉淀带来的收益都是巨大的,更不要说借移动支付这一入口发展互联网金融等业务,京东就是一个成功的先例。“上述业内人士认为。
2012年底,京东收购网银在线,拥有了一张支付牌照,2013年就宣布和支付宝断绝关系。刘强东专做自有支付时曾明确表示,由于支付宝费率太高而决定停止合作。目前,京东金融已完成66.5亿元融资,有消息称其正在申请财险牌照。
业内人士认为,近两年来,布局“支付+场景”已经成为支付宝、微信等互联网公司的重点战略,美团的业务也已经从团购扩展到外卖餐饮等各个层面,从场景切入支付只是时间问题。
但不管如何,如何解决“无照经营”,才是美团网眼下最应该操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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