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泉州(福建)4月17日电记者余瀛波记者今天从全国工商系统广告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各地工商机关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4万件,罚没款达3.2亿元。其中,网络广告违法率与群众投诉举报量快速增长。
统计显示,2013年各地查办网络广告案件4034件,罚没款3827万元,查办数量和处罚金额均比2012年大幅增加。其中,上海市2013年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办数量,更是占到全市广告案件查办数量的一半以上。
就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加快推进广告监管转型,创新工商广告监管治理模式与手段,已日益成为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面前的紧迫任务。
甘霖透露,目前,工商总局全力打造的广告数据中心这个广告监管平台将依托大数据,实现对全国省、市、县各类媒体广告全覆盖的监测,不仅能即时发现各类违法广告线索,建立证据提供、案件交办、立案查处、结果反馈一体化的监管执法指挥系统,还能及时掌握违法广告发布动态,建立违法广告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
她表示,广告监管平台的运行将全面提高广告日常监管的针对性、主动性,时效性,切实提升违法广告处置效应,从而扭转长期存在的违法广告屡禁不止、重复发布的状况。
甘霖同时坦承,当前,虚假违法广告在一定程度上仍比较泛滥,既有广告经营管理体制深层次根源,也有监管不到位,执法办案能力不够的问题。
从工商总局督办的系列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在案件调查上浅尝辄止,或没有理清广告主、广告代理公司的情况;或证据材料收集不全;或对案件定性简单化;或遗漏处罚主体,对涉案异地广告主、广告代理公司没有移送或者简单移送案件线索等等。还有一些地方广告案件交由经检执法大队办理。对此,她强调说,“凡总局交办的案件,省级广告处必须参与,而且要承担协调督办的职责。”
甘霖介绍说,随着广告数据中心的启动应用,今年工商总局给各地提供的案件线索会大幅增加。同时,工商总局也将加大案件指导督办力度,协调跨地区的典型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办,统一执法办案标准和尺度,促使广告市场主体真正敬畏法律,不敢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