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在北京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全国工商联联组会议时表示,证监会有意取消企业在境外上市的审批权限,就现有制度而言,他鼓励民营企业去香港上市。
对于一向对境外资本市场特别是香港市场“青睐有加”的晋江企业来说,姚刚的话无疑让不少企业的心再次“动”了起来。
企业境外上市将加速
据悉,2013年,证监会已取消了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的“456”条件和前置程序,简化了境外上市的申报文件和审核程序。姚刚表示,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今年要取消的200多项行政审批中,证监会有意取消境外上市的行政审批。就现有制度而言,他鼓励民营企业去香港上市。
姚刚表示,彻底取消审核程序涉及证券法的修改,修改证券法需要一定时间,在审批取消前,证监会将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速度。
先前,企业境外上市的行政审批不仅要符合海外证交所的上市要求,更要符合中国证监会提出的条件。而按照香港联交所的规定,凡申请在港上市的公司,若涉及中国内地资产或业务,都必须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中国法律无异议函》(简称《无异议函》)。据悉,《无异议函》是指由中国证监会对中国律师报送的关于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海外市场发行股票和上市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出具没有任何异议的同意函。
而《无异议函》是中国证监会根据2000年6月颁布的《关于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72号文”)而出具的。按照“72号文”要求,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发行股票与上市必须拿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否则境外交易所将不予受理申请。
兴业证券福建场外业务部总经理黄旭表示,取消境外上市审批,将加速企业境外上市的审批时间。对于想要到境外上市的公司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想要去海外上市的公司最不愿看到的是因为审批时间过长,而错过了上市的最佳时机。以往,符合条件的拟上市公司一般都要在1年内实现挂牌交易。证监会取消境外上市审批非常有利于国内企业及时把握国际证券市场上的商机,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融资计划,为他们的进一步发展获得必要的资金。此外,上市准备时间的缩短也有利于拟上市企业控制境外上市的成本。
企业与机构更需“归位尽职”
“证监会取消企业境外上市审批,但和在国内上市一样,这反而对境外上市企业要求更高了。企业能更好地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上市地点,但这就要求企业上市要做好信息披露,其所属的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更要‘归位尽职’,做好海外证交所的上市要求。但从整体上来说,对于想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其渠道更通畅了。”黄旭表示。
据了解,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公司在海外市场上市通常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是纯境外公司涉及境内权益项目,比如外资企业在国内有投资项目,而这家外资企业去国外上市就涉及境内权益;二是指中国的民营企业由于直接海外上市的审批较为困难,就以有关联的境外机构名义,或者在海外的某一群岛如百慕大、开曼群岛注册一家境外公司,以境外控股公司的名义去海外间接上市;三是指带有中国国资背景在香港上市的红筹股。
某上市后备企业王总向记者表示,目前国内尚无具体的政策出来,企业亦没有打算近期内在境外上市。但是,以往民企为了绕过中国证监会复杂的审批及实现股票的全流通,只能选择红筹股架构的间接方式在港股上市。随着审批的取消,上市程序的缩短,可能有更多的国内民企准备赴海外上市。
黄旭表示,从主观上讲,企业上市要在国内发行新股受到的限制较多。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国际竞争力,低成本到境外上市是企业的良好选择。此外,境外上市相对于国内上市而言,周期较短、手续也比较简单,这都从综合层面上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截至今年,晋江共有43家上市公司,共有13家企业在香港上市,而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仅凤竹纺织、梅花伞、浔兴股份、兴业科技、贵人鸟、七匹狼等6家企业。随着证监会境外上市审批的取消,未来将有更多企业赴境外上市。
记者_洪伟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