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产经频道>> 企业频道 >> 新闻资讯 >>正文

国家资金支持央企产业升级 项目期限一般不超3年

www.ijjnews.com来源:人民日报2013-12-13 09:26我来说两句
  

  本报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李丽辉)财政部近日出台《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央企业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种业、钢铁、石化、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的转型升级,在资金上给予支持。

  产业升级资金是由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中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产业发展规划,解决制约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实现重大战略产品突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的资金。

  办法规定,产业升级资金采取资本投入方式,资本投入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30%。产业升级资金对单个项目的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3亿元,对总投资额较大的重点项目,支持额度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5亿元。产业升级资金支持的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不超过5年。

  财政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均为优秀和良好的中央企业,以后年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项目。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中央企业应当进行整改。

标签:国有资本|总投资额|重点项目
责任编辑:杜思思 杜思思
相关新闻
我来说两句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特别说明: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来电或来函告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