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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加快推进电子地图绘制和单位核查工作

www.ijjnews.com来源:晋江新闻网2013-11-01 15:01我来说两句
  

  晋江新闻网11月1日讯 近日,记者从晋江市经普办获悉,上周,经普办已派多名业务骨干积极参加上级经普办组织开展的单位核查培训和电子地图培训。这意味着,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进入实战阶段,晋江电子地图绘制和单位核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实施。同时,11月份晋江将启动入户核查工作,分片对各镇域普查人员部署培训,晋江近两千名普查人员将集中入户,进行单位核查的登记和补漏工作,核查工作预计11月底结束。

  “通过扎实细致的单位比对和现场核查,形成不重不漏、真实完整的可用于普查登记的单位底册,这样普查就成功了一半。”晋江市经普办工作人员强调。

  据悉,单位核查的对象是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单位核查登记的时点数据为2013年9月30日数据,时期数据为2013年全年预计数。

  届时,普查员将根据普查区(小区)示意图,沿调查路线,逐户进行排查核实,通过询问并按照单位界定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判断单位是否属于本次普查的对象。如确认属于普查对象,需要认真查验调查对象的登记注册证件(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据实逐项核实、填写核查表,并在核查表上标注核查情况。对无证的经营单位也要根据《核查一览表》填报该单位信息。因此,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普查工作,准备好相关证件资料,方便近期普查员入户现场核查。

  特别强调的是,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都将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处罚的依据。为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其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记者_庄娜芬)

标签:晋江|经济普查|电子地图
责任编辑:王华峰 王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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