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营养餐变收费午餐?
“我家孩子去学校走路只需要几分钟,但这学期开始,学校强制收取100元营养午餐费,如果不交不能报名,且不能享受国家3元的补贴,所以即使离家非常近,孩子午餐也都在学校吃。”
近日,新法制报社记者接到遂川县禾源镇许多居民投诉,称禾源中心小学从去年下半年,全校免费提供的营养餐,即每天一盒牛奶和一个鸡蛋。而今年开学后,三年级以上的学生改吃午餐,且每个学生每学期要交100元才能到学校吃午餐,不交就不能吃。
“国家补助的国家营养餐,为何变成了强制收费的午餐?如果不在学校吃饭,那国家补贴的钱又去了哪里?学校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6月5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遂川县展开来调查。而禾源中心小学位于遂川县西南部,距县城22千米,下辖七个村初小。
每学期100元不交不准报名?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5月起,江西省开始启动该计划,全省17个县、约97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陆续吃上了“营养餐”。由国家按每生每天3元、每年600元(按照在校时间200天计算)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不含县城),只要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都可享受国家提供的营养补助资金。
按照规定,营养改善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学生伙食,不能直接发钱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能用来买零食和保健品,不能用于补贴教职工吃饭,不能用于学校办公经费支出。
谈及营养餐收费,家住禾源镇谷团村垇坪组的陈女士感到很困惑。
“我家两个小孩都在禾源镇上学,从家到学校步行需要半个小时左右。从这学期开始,读五年级的女儿开始在学校吃午饭,而读二年级的儿子还是回家吃饭。”陈女士称,从2012年秋季起,禾源中心小学的学生们开始吃上了国家补助的营养餐,“都是上午10点左右发放的。但今年春季报名时,女儿回来跟我说,班主任要求交100元营养餐,不交就不准报名”。
陈女士向新法制报社记者出示了一张收款收据,收费名称及规格为营养餐、100元,收款人签名处只签了一个“王”字,且该收款收据并没有加盖任何公章,收费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女儿以前中午也是回家吃的,现在只好在学校吃了。”
另一郭姓村民称,他家距离学校走路只需几分钟。“我女儿读三年级,现在学校强制要他们交钱,只好在学校吃午饭了。标准为两菜一汤加米饭。如果不交钱,不仅不能报名,还不能享受国家三元钱的补贴。据了解,一、二年级实行的还是蛋奶课间餐。”
随后,他也向记者出示了与陈女士相同的收款收据。“校方称收取这笔钱是为了支付食堂工人的工资,”他质疑,“这明明是国家惠及农村学生的营养餐,为何要另外收费?是不是学校以此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