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产经频道>> 理财合作专区 >>正文

杉杉服装三年四检不合格

www.ijjnews.com来源:中国新闻网2013-05-23 08:40我来说两句
  
近几年媒体曝光了不少服装质量监测不合格企业,其中杉杉公司频频“中枪”,短短三年时间,四次质检不合格。从保暖内衣到棉袜再到羽绒服,杉杉不合格产品种类可谓“够齐全”。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郑永刚早已志不在此,多元化路上大展拳脚,锂电池材料也已取代了该公司最初起家的纺织服装,成为第一大主营业务。记者电话联系到杉杉集团副总曹阳,他表示并未关注到质检不合格的新闻,不便做出回复。

近几年媒体曝光了不少服装质量监测不合格企业,其中杉杉公司频频“中枪”,短短三年时间,四次质检不合格。从保暖内衣到棉袜再到羽绒服,杉杉不合格产品种类可谓“够齐全”。

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郑永刚早已志不在此,多元化路上大展拳脚,锂电池材料也已取代了该公司最初起家的纺织服装,成为第一大主营业务。记者电话联系到杉杉集团副总曹阳,他表示并未关注到质检不合格的新闻,不便做出回复。

“杉杉”等6款服装被曝不合格

据北京晚报报道,北京市工商局20日公示流通领域服装类商品质量监测结果,“杉杉”羽绒服等6款服装被曝不合格。

市工商局监测发现,标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杉杉”羽绒服(FIRSY99015-1),北京布来亚克户外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BLACK YAK(布来亚克)”羽绒夹克(1JK99-FUM473),充绒量允许偏差项目不合格,也就是实际检测的充绒量低于其标称的充绒量。

另外,“A&R爱纳尔”束身美体精品套装、超斯特男式冲锋衣、“韩逸芬”连体衣、“JackWolfskin”棉服装,在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透湿量方面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市工商局表示,不合格商品已责令强制退出,同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

天津工商局抽检袜子杉杉棉袜上黑榜

据北方网报道,2011年9月,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20个批次袜子开展质量监测。检测结果显示,近7成袜子质量不合格,其中包括露友、双星、洁丽雅、彪马、杉杉等知名品牌。

其中,义乌市杉杉针织内衣有限公司生产的杉杉亮丽提花女士棉袜被检出纤维含量指标不合格。

13批次内衣抽检不合格杉杉等知名品牌下架

据新华网报道,2011年2月,天津市工商局发布了保暖内衣、针织内衣质量监测公告,抽检的60个批次保暖内衣、针织内衣中,13个批次内衣因为产品质量不合格,被工商部门责令下架停止销售。这些下架的内衣产品中不乏圣大保罗、杉杉等知名品牌。

据介绍,此次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对标称江苏、浙江、广东、湖北、山东、辽宁、福建、北京、天津、上海这10个省、直辖市的60家企业生产经销的 60个批次保暖内衣、针织内衣商品开展质量监测。抽检结果发现内衣成分标识问题突出,其中12个批次纤维含量指标不合格,4个批次耐摩擦色牢度指标不合格,其中有的产品有两项、甚至三项指标不合格,共计13个批次的内衣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其中,商标为圣大保罗的一款“貂绒型+羊毛不倒绒保暖内衣”,经过检测发现面料和里料纤维含量都不合格;上海杉杉针织内衣公司出品的一款提花休闲保暖套纤维含量不合格。

杉杉浪莎等品牌内衣河南检测不合格

据河南商报报道,2010年11月22日,包括河南商报在内的郑州3家新闻媒体联合在郑州市场随机选择了两家大超市和黄河路服装市场,并随机购买了16个品牌共17件内衣,送到省纺织品质检中心进行检测。

结果令人失望:5件合格,12件不合格,合格率只有29.4%。不合格产品中,不乏杉杉、绅门、波司登、浪莎等畅销品牌。

郑永刚多元化版图扩大

据道,公开资料显示,郑永刚除了是中科英华的大股东外,目前还是另一家上市公司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他是杉杉集团的控股股东,而杉杉集团持有杉杉股份32%的股份。

目前,杉杉股份是全球综合规模最大、种类最齐的锂离子电池材料专业供应商之一。锂电池材料也已取代了该公司最初起家的纺织服装,成为第一大主营业务。由此可见,郑永刚早已开始布局新能源项目。

从杉杉西服到锂电池,再到现在收购稀土矿进军上游,加上园区、贸易等业务,郑永刚的版图越扩越大,但其野心似乎还不止于此,在实业之外,郑永刚还进行了大量的金融投资,其参股宁波银行、徽商银行、华创证券,还通过多家私募基金和创投公司进行着期货、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业务。

按照郑永刚自己早前的说法,他不懂专业,但他懂两件事,一件事是决策,一件事是用人。郑永刚利用这个方法,尝试了多种多元化的可能,并且在多个领域均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标签:不合格 多元化 市工商局 流通领域 知名品牌
责任编辑:罗琼 罗琼
相关新闻
我来说两句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特别说明: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来电或来函告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