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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新闻网讯 昨日下午,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及晋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在晋江市开展了“纺织服装新标准宣介会”,相关企业主及高管前来学习。记者获悉,纺织服装的新标准主要变化就是取消产品质量等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品使用期限,但增加了产品技术等级。
“纺织服装的新标准其实在2012年12月31日就已发布,并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标准比原来的标准更宏观、自由度更大也更趋合理了。”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业务部主任王宜满介绍说,新标准的内容已由原来的十项缩减为八项,其中七项为强制性标准,一项为非强制性标准。但无论是否强制性标准,其内容已经有所放宽,要求上也不那么过于注重细节,而让企业在产品的生产设计上更有发挥的空间了。
最后,王宜满建议企业,在新标准实施后,企业首先在产品质量等级要标注,其他方面企业主可自主选择。他提醒企业主,不用标注不代表就没有标准,没有标准也不代表没有责任。其次,产品的使用期限是否标注,可由执行标准和产品特点决定,如有功能性的产品,就应该标注使用期限,而普通产品在这方面则没有要求。最后,产品的合格证明,企业仍然要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