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6月12日讯 “食品安全无小事,强化监管是大事”,随着食品安全宣传月的到来,近日,晋江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意见》。据悉,县级政府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部分食品小作坊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规范,此份文件在福建省内尚属首例。
晋江市食品安全监管中心主任杜晓彤表示,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准入门槛比较低,小、散、乱且隐蔽性强,是当前晋江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之一,但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职责不明确,存在着一些监管盲点。该意见出台的目的正是为解决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交叉及监管边界不清等问题,力争实现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全程无缝隙监管。更重要的是,通过意见出台,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进行“整顿、纳管、扶持、提升”。将一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无证照小作坊及屡教不改的“钉子户”作为执法的重点,及时查处、坚决取缔;对于一些生产条件差、达不到准入要求,但其产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加工小作坊,对其进行整改,引导其规范经营。做到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的小作坊,取缔一批无证小作坊,引导规范鼓励整合一批具有传统产业特色及地方特色又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小作坊。
各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
意见中明确要求各镇(街道)应明确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兼职监管人员,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地区食品小作坊准入前期把关工作、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这是首次明确街镇对食品安全的职责,重点工作在小作坊的整治上。”杜晓彤表示,在5月28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上,晋江市政府向各镇(街道)颁发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实行辖区监管责任制,要求各街镇要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对各类小作坊开展排查整治,做好摸底自查工作,特别针对辖区各类食品生产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将对各街镇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协调各部门进行加强监管。定期对各镇(街道)开展小作坊自查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这并不是要把小作坊都‘赶尽杀绝’。”杜晓彤解释说,因为晋江有很多传统的小作坊,产品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如鱼丸、土笋冻等,通过整治和规范让他们能够得到进一步“提升”,才能够把我们这些传统小吃更好地保留下来,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前店后厂”证件需齐全
“前店后厂”,顾名思义,食品经营单位在同一地点,后面加工生产食品,前面销售食品店铺。如面包加工店、面制品加工店、超市熟食部、卤味店等。
“‘前店后厂’的小作坊,不少都存在证照不全等问题,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难度。现在除了规定销售门店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加工部分也实行分类监管,同时规定了办理证件的程序。”杜晓彤说。
在意见中,晋江对13类“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办理证照程序也做了明确的规定,食品经营单位得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核准名称后向质监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或向卫生部门申请餐饮服务许可,最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杜晓彤说,这不仅是将监管职能细化,更是希望能够引导小作坊进行手续完善,从而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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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诚信家园 同铸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月昨日全省同步启动
本报讯 昨日上午,晋江市食安办在阳光广场全省同步举办食品安全宣传月启动仪式及“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晋江市经贸局、晋江市委宣传部等食安委成员单位,19个镇(街道)均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粮油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食品零售企业、酒店餐饮服务企业代表,均向社会发出了食品安全承诺。启动仪式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还向活动现场的市民朋友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同时接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记者了解到,根据省、泉州市食安办《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确定6月1日到30日为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晋江紧紧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外部约束机制。
■记者 苏慧伦 曾舟萍
[编辑: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