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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新闻网3月12日讯 日前,晋江市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结合晋江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下发了《晋江市工商局服务新农村建设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扶持农村集体组织投资组建公司,服务新农村建设。
《意见》中指出,晋江市工商局将主动融入,由各工商所所长挂钩联系,通过专门设置“绿色通道”、提供主动预约上门服务、放宽公司冠名限制、放宽经营范围限制、压缩办事时限、简化办照手续、实现就近申请、鼓励发展特色产业、实行行政指导制度等方式,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晋江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科科长洪文志表示,对农村集体组织申请公司登记的事项,工商部门会根据前期的全程跟踪服务情况,应申请人要求,从名称核准到设立登记等各个审批环节,提供主动预约上门服务;此外,省市小城镇建设试点镇的农村集体组织申请公司登记可由相关的基层工商所注册官直接就近受理,市局注册窗口专人一对一远程核准登记,基层工商所直接发照。
“扶持农村集体组织投资组建公司,是工商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务实作为,我们会组织各辖区内的工商所在切实执行本意见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服务农村集体组织申请公司登记的各项工作。”洪文志表示。
■记者 巫舒静
[编辑: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