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房地产长效机制已具备建立条件
2017年房地产市场“稳”字当头
“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标准就是,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23日国新办召开的房地产和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做出上述表述,他认为,尽管2017年房地产市场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许多不确定因素,但是我们有能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他指出,现阶段,经过我国热点城市限购、限贷、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面积、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等措施,热点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预期有所转变,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调控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陈政高介绍,2016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5.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2.5%;其中商品住宅13.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2.4%。商品房销售额11.8万亿元,同比增长34.8%;商品住宅销售额9.9万亿元,同比增长36.1%。
对于调控手段,陈政高表示,去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建立房地产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意义重大。”陈政高指出,建立长效机制有利于解决房地产现存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另外,建立长效机制有利于抑制房地产泡沫,防止出现大起大落,实现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有利于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
陈政高认为,现阶段我们已具备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第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不仅确定了房子的定位,同时提出了建立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目标、标准、途径。这就为我们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第二,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人民群众都期望房地产市场能平稳健康发展,都期望能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第三,有一定的工作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市场方面形成了一些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同时也积累了实践经验,这些为制定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提供了条件。
(记者 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