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产的安置房产权证,因手续问题无法顺利进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成为困扰许多市民朋友们的难题。这几年来,泉州市的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重视安置房办证难的问题,有关部门也在努力化解这个难题。不少安置房住户陆续拿到了渴望已久的产权证,但仍有许多住户为了办证奔波至今。
去年8月1日,中心市区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办事窗口每天都迎来不少市民办理业务。因为手续问题等导致的无法换证者,一样有不少。“办证难”如何才能解决?今年市两会上,代表委员们提出了他们的看法和建议。
在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前来办证的市民挤满大厅
市民故事
产权面积不清晰安置户多年办不了证
在拆迁之前,王女士一家祖祖辈辈都住在当时的沉洲村,家家户户都是自建房。拆迁之后,王女士一家租住在外头七八年,直到2013年左右,才搬入新建好的沉洲花园。然而,一直没能办下产权证,让王女士一家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近几年听说安置房办证问题开始得到解决了,同小区也有人办下来了。”然而,王女士一家却因为产权面积不清晰,迟迟拿不到产权证。“以前自建房,会多盖一些,没想到却因为这样,一直办不了证。”王女士的老父亲跑了数趟有关部门,仍未得到解决。
产权证共有人失联多年奔波办证未果
1952年时,家住市区东湖附近的苏先生与另外8个亲戚的姓名共同出现在一张土地房产所有证上,共同拥有上千平方米面积的产权。如今,他年过九旬的母亲作为产权共有人之一,想在生前办好过户手续,以免遗留给后辈麻烦。
可是,时隔数十年,当年产权拥有者的后代有不少,导致办证难度加大。更雪上加霜的是,其中一名产权拥有者在苏先生还未出生的时候就已“消失”多年,苏先生奔波多年仍找不到此人下落。“办不了证件,圆不了母亲的心愿,我很着急啊。”苏先生十分迷茫。
8年时间还没拿到证后悔投资安置房
“卖都不好卖啊!”同样受“办证难”问题困扰多年的阿力(化名)说,因为一直没办法把手中的房子脱手,他有些后悔当初的决定。
阿力记得,大约在2008年,尚园小区拆迁安置户开始选房。他以每平方米4000多元的价格,从拆迁户阿勇(化名)手中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安置房。一下子掏出60多万元,阿力换来的只是对方一纸简单的协议书,大意是这套房子卖给阿力,今后若能办房产证,阿勇办好后,再及时过户到阿力名下。8年过去了,产权证没办下来,阿力心里老觉得不踏实,“夜长梦多,万一阿勇反悔了,我该怎么办?”
代表委员
建议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精简办证流程
市人大代表、丰泽区东湖街道圣湖社区党支部书记洪碧清
“安置房归个人所有,安置户拥有房屋的产权证,是理所应当的。”洪碧清指出,近几年来,虽然关于安置房办证难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解决,但仍有不少业主奔波数年还未拿到证件,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业主。
去年8月1日中心市区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交易窗口每天都有许多人排队等候办理业务,部分市民埋怨等候时间长、办证辛苦等,更有个别不良中介为谋取私利,人为制造恐慌气氛,影响他人顺利办证。洪碧清认为,为了方便市民们,让他们早日顺利办证,“不论是安置房住户办证,还是其他市民办理换证等业务,可以考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适当精简办证流程,进一步惠民利民。”
让正规中介承办业务
避免成为“无头苍蝇”
市政协委员、致公党丰泽区工委会主委黄晓良
黄晓良认为,办证问题是一个涉及面广的民生问题,在老城区,有许多老房子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产权无法明确,一些人早期出国,导致家中的人无法顺利换证或开展修旧如旧的工作;在新城区,许多拆迁安置户奔波多个部门、耗费时间和精力,无法顺利办理产权证。
黄晓良说,办证过程中需要产权拥有人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最新政策,否则很容易成为“无头苍蝇”,做无用功。“建议结合实际,未来可以考虑有一类正规的专业机构,专门承接这些办证业务,由产权人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节约人力物力。”另一方面,目光放长远的黄晓良也期待着,未来老百姓的办证之路可以缩短,即适当减免办理手续,让住户真正成为“业主”。
政策保障
泉州市出台政策简化手续特事特办
据了解,为了尽快办理这些房产证,从市政府到各个相关职能部门都在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市政府对此问题高度重视。2014年8月11日,泉州市政府下发《泉州市中心市区安置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求要按照“方便群众、简化手续、特事特办”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中心市区安置房办证难问题。
涉及公共维修基金缴纳问题。对此,方案中要求,安置房未办理初始登记和产权分户证情况下,缴纳维修基金有困难的,可暂缓归集安置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属区级政府的安置房建设项目,由区政府出具承诺保证书,属市直行政部门的安置房建设项目,由市直行政部门出具承诺书。在办理产权分户证时,区政府配合各房屋征迁业主和指挥部统一向房屋所有权人收集上缴。
涉及安置房物业管理问题。安置房建设项目暂时无法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书》的,由区级住建部门出具承诺保证书,保证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督促有关单位尽快补办。
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问题。属政府部门建设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批准缴交的,安置房建设项目业主可持住建局出具的证明向市城乡规划局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批准缴交且缴纳存在困难的,应按程序申请缓交。
(记者 李波玲 吴嘉晓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