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首付20% 高校毕业生最高补贴8万 公积金可以首付……
晋江新闻网5月1日讯 晋江楼市迎来今年第二个重磅优惠大礼包!近日,晋江市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提出了若干实施意见,就首付比例、财政补贴、公积金购房扶持、农民工进城购房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
首套房首付比例20%
晋江市政府明确,各商业银行应加大购房金融扶持力度。
对居民购买首套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按20%执行;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30%执行。
要严格贯彻《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面落实契税和营业税调整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m2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m2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m2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m2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2016年2月22日以后申报缴交房产契税及营业税的均可享受此政策。
此外,要着力搭建团购服务平台,引导房地产企业发布房源信息,组织购房群体和被征收人以“团购”形式,统一购买库存商品房,引导房地产企业让利促销。
新增办公用房等财政补贴
高校毕业生最高补贴8万
今年年初,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给予个人购买商品住房适度的财政补贴,财政补贴分为1月1日起至3月31日和4月1日起至6月30日两个时段。据了解,第一时段共有3300套商品住房符合政策,第二时段最高补贴达2%。此次,晋江市政府对先前的财政补贴政策进行补充,提出要进一步落实财政购房补贴政策。
个人首次购买办公用房、商业营业用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房总额为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总房款。为了促进商业、办公用房销售,对于参照成套住宅设计(有厨房、卫生间等)的商业、办公用房并符合一户一表要求的项目,用水、用电按实际使用功能进行收费。房屋装修入住后,作为住宅使用的,经供水、供电部门现场勘查确认,按民用水、电标准计费。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位证书五年内(国内毕业生以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在晋江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晋江市财政按照学士3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在执行《通知》财政购房优惠的基础上,对购买精装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44m2以下的个人,晋江市财政给予1%购房奖励(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购买精装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44m2及以上的个人,晋江市财政给予1.5%购房奖励(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本意见自2016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有效,个人在晋江市范围内购买符合条件的房屋,可享受相关财政购房补贴。
允许公积金缴纳首付款
晋江市政府要求,认真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和省、市已出台的房地产政策中关于公积金提取使用的措施,发挥公积金购房扶持作用。
对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购房的首付款。在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时,由建设单位提交申请,延缓提供首付款资金缴交证明,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容缺预审先给予备案。公积金管理中心凭房屋登记机构备案的购房合同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以转账方式转入建设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充抵首付款。
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通过开展商业银行应急融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多种创新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多渠道筹措资金。
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
晋江市政府要求泉州银监分局晋江监管办和人民银行晋江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对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给予金融倾斜支持,鼓励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
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简化农民收入认定证明,农民收入证明可由所在务工企业或村委会出具;无法提供收入证明的,可提供收入声明,银行根据上级要求,视情况作出认定。借款人可自主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针对农民收入的季节性特点,可采取按月、按季、按半年或按年的还款频率,并给予手续费减免。
开辟农民购房群体绿色通道,随时受理,优先审核。对农民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
鼓励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后无住宅居住的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但自愿放弃宅基地申请权利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商品房可再享受购房总额2.5%财政补贴,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房总额为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总房款。
推动非住宅用地转换
推进商品房与安置房及保障房对接。不再新建公租房,采取租赁补贴形式保障住房困难群体。原则上少建或不建安置房,棚改项目和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比例力争提高到80%,并逐年提高。收购库存商品房用做公租房,可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所需资金可从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列支。
在商业办公库存明显供过于求时,暂停商业办公用地供应。非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允许未开发的非住宅商品房项目用地整体或部分转型,房地产企业可向晋江市政府申请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变更,经批准后,用于其他产业项目或符合市场需求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记者_蔡斯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