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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市县未启动不动产登记 或因地方职能利益阻碍

www.ijjnews.com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5-05-25 14:47我来说两句
  
根据国土部公开的数据,截止到3月底,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

  农地、林地复杂

  上述中部某省份省会城市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省级职责整合重在框架搭建,市本级侧重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统一登记,区县则侧重农民,把所有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都覆盖到。

  “市本级的利益难点在于房产税,”严跃进介绍,“对于长期以来形成的部门利益格局,高度依赖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的地方政府来说,统一登记意味着消除了自由裁量乃至暗箱操作的空间。”

  相比市本级,区县层面的不动产登记则更为现实,林地和农地的权属问题直接涉及土地改革和登记,存在较大问题。

  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于3月1日发出了全国第一本林权不动产登记证和江西第一本房屋不动产权证。

  崇义县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公开介绍,通过半个多月的不动产登记,发现存在明显的难点是,以前分散在各部门的不动产权登记,标准不一样,相对于现行不动产登记标准要低一些。因此,整合以前的登记信息,再进行融合有不小难度,融合各部门信息是关键。如今的不动产登记要求与地理信息的一致性、唯一性,对经度要求偏差缩小到正负5厘米,这就得进行补充。

  从目前的情况看,房产类、林权类、土地使用权类等的登记,是分开的。若某人名下有房产、林权等不动产,那会分开发证,“与其他产权证比,林权不动产登记难度较大,主要是权属复杂,以前发了的林权证,过了几年后,又有一定改变,产生新的争议,需要进行新的调解。另外,国土部数据入库标准还没出来,将可能面临调整。”上述崇义县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如是介绍。

  为此,崇义在不动产登记中,专门设置了权籍调查办公室,对有争议的权属进行调查、确认,然后才受理。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严金明介绍,在需要登记的10种不动产权利中,涉农内容不少,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对农村来说,产权登记制度的完善,将解决“三农”产权不明、抵押品不足等问题,为商业银行机构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试点打开了制度空间,有利于推动沉睡在农村的耕地、林地、宅基地等不动产变为资产,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加快产权评估、产权流转和产业发展、农村发展。

  2015年1月,国土部、财政部、住建部等5部委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面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同时,将农房等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

  根据国土部公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簿,亦采取活页的方式,登记内容涵盖三大类信息,分为“一证一权”(城市)和“一证多权”(农村)两个版本的权利证书样式。

  但实际上,农村的产权登记制度开启较晚,根据国土部公告,截至2014年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7%,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加快推进。

  上述中部省份的副市长表示,农村的土地产权登记一直在推进,不少农民进城务农,再加上农村集体直接进行的资产交易,让梳理产权工作难上加难。

  更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中部省份的副市长称,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也是区县一级有抵触心理的关键。

  不动产登记机构只负责登记合法的不动产,对于不合法的不动产,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后再予以登记。也就是说,地方在登记各不动产权属时对小产权房问题不予登记。

  或因此,不动产登记的时间表特别列出,对农业部门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给予四年过渡期。2017年开始,按照逐步过渡的要求,由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具体承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2018年完成过渡。

  配套细则出台

  在朱中一看来,不动产登记全面推行、落地还需要一个磨合期,必须有配套的实施细则的落地等。条例有个细则待细的过程,有很多环节需求明确。

  5月11日,国土部办公厅印发通知,2015年,国土部立法的一大重点即是细化不动产登记制度,力争年内完成《土地调查条例》及实施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制定和修改。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已经将近两个月。

  为推动实施细则的尽快出台,国土部专门召集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意见,11部门已就实施细则提出意见和建议。包括财政部、住建部等超过11个部门就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向各部门征求意见,主要是从补充、完善、落实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角度,尽量反映各部门在工作实践及法律运用方面的情况。他强调,实施细则的制定要坚持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坚持有关工作平稳衔接、注重操作性等原则,继续广泛征求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作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配套规则,更注重操作性,注重对各部门以往不动产登记成熟做法的总结与衔接。

  与此同时,目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形成。

  “一旦配套细则以及相关数据和技术标准建立,全国不动产工作将加快推进,”严金明介绍。

  根据国土部的计划,上述不动产登记的配套性文件都将力争在2015年年内出台。

  此次不动产登记是以土地登记为核心,整合房产、草原、林地等,也因此,确保土地登记数据的质量、准确性等非常重要。

  《土地调查条例》明确规定了我国土地调查的周期,每10年进行一次,每年进行变更调查。土地调查包括三项内容,即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土地条件及其变化情况。

  在不动产登记的全力推进下,也给土地调查提出了不少难题,国土部相关人士介绍,也因此土地调查要加快制定配套的规章和标准,细化土地调查统计,不动产权籍调查,从而更好确保土地调查数据的权威、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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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县市|启动|登记
责任编辑:郭婧婧郭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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