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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中介费可“货比三家”

  
从8月1日开始,我省放开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晋江新闻网8月15日讯  来自福建省物价局的消息,从8月1日开始,我省放开房地产咨询和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换言之,今后租房、买卖二手房的中介费用将由市场来确定,不再执行统一价,消费者在选择中介时也可根据其佣金收取金额来“货比三家”了。

  物价部门表示,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及相关信息等咨询的服务收费,提供房屋买卖代理、房屋租赁代理、房屋置换代理等经纪服务的收费,由委托和受委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一句话,服务费能收多少钱,先看服务的质量,再由市场说了算。

  记者从晋江多家二手房中介了解到,目前,绝大部分的房产中介仍按照总成交额3%的标准在收取佣金,买方和卖方各支付一半。

标签:中介费|市场|费用
责任编辑:陈子汉陈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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