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应先了解相关政策,购房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才能降低遭遇麻烦的几率。新华社发
《家天下》“3·15”特别报道:聚焦限购限贷下的房地产纠纷
本报讯(记者陈白帆、王雯倩)明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家天下》一如既往关注房地产行业的消费者维权热点案例。
一手市场:投诉爱找房管局
广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和前年一样,去年房地产行业的投诉热点已退出了广州年度“十大热点行业投诉”排行榜,原因除了行业本身的监管力度加大外,也和目前广大市民维权意识加强,遇到相关纠纷直接到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而不再经过消委会有关。
最近一两年,房地产市场的维权出现了一些以往没有或者甚少出现的纠纷,但投诉热点依然集中在装修、物管、交楼等方面。由于限购限贷等政策的实施,使去年比较明显地出现了新的投诉热点。由于一些市民本身对限购限贷政策的理解不够透彻,有时会在销售人员或者中介的怂恿下希望能打“擦边球”过关或者仓促下定,等到发现自己不具备购房资格或者不符合贷款资格时,为时已晚。
广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购房者在发现自己资格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之前已经签订了所有协议,就很难再通过协调挽回损失。如果发现得早,还是有可能通过消委会的协调挽回部分损失的。广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提醒,在购买大宗商品时,买家还是要特别谨慎,及时保留必要证据。
二手市场:投诉激增三成
在二手房市场,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该协会共接到180宗投诉,已办结178宗,另2宗未办结的未到办结期限,受理投诉总量较2012年增加30.4%,投诉量激增的原因,主要是受到“补缴税单及社保不能办理交易过户”的规定及相关调控政策发布较为突然有关。
回顾2013年二手房买卖双方投诉的案件,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反映中介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及操作不规范,占总投诉量40%。其中有四类情况较为典型:一是中介公司违反网签规则;二是中介公司代办虚假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三是中介公司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私自将当事人的房屋信息在网上发布;四是中介公司未尽审核义务,明知购房者不具备购房资格,但仍向其提供中介服务。
此外的投诉热点还包括消费者要求中介公司退还诚意金、定金、减免或退还中介服务费等民事纠纷的案件占总投诉量59.4%。对于此类案件,中介协会均会组织买卖双方及中介公司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