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本报通讯员尹璇本报记者陈翔
历经波折,终于相中了一套房,姜女士欢喜之余,还是很谨慎,仔仔细细问了这套房的相关信息。确定一切都没问题后,姜女士这才付下定金6万元。
没多久,一个朋友找到姜女士,吞吞吐吐告诉她,姜女士买房的那个小区,曾经有人跳楼自杀,最好再问清楚点,免得将来后悔。
姜女士心一紧,赶紧找人调查了一番。出事的房屋与她购买的房屋楼号及楼层相一致,跳楼自杀的正是卖房人张先生的母亲。
这下姜女士说什么也不肯买这套房子了。房主却不同意。姜女士只好诉诸法院。
买家:
房子出过命案,我不买了
今年8月10日,姜女士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看中了张先生夫妻位于鄞州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房屋总价为140万元,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姜女士支付了购房定金6万元。
没过多久,姜女士就从朋友处得知,在2011年底,她买房的小区曾有人跳楼自杀。
姜女士赶紧四处找人打听,发现出事的房子就是她购买的那套房。跳楼自杀的正是房东张先生的母亲。
屋里曾有人去世,姜女士已经觉得不能接受,何况还是非正常死亡。这房子,她说什么也不肯买了。她认为,张先生故意向她隐瞒了这一事实,误导了她,如果知道这件事,她是不会买房的。
可姜女士不肯买了,张先生一定要卖。他不肯撤销合同。
于是,姜女士将张先生夫妻俩告上鄞州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