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下月广州史上首批公租房共7000多套将正式推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透露,这些房屋位于天河、海珠、黄埔、白云四区。
看到这一报道,我为广州公租房终于推出感到高兴,但同时也对今后将建立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感到有些担心。因为,前几天也有报道称住建部拟取消经济适用房,将在全国提速建公租房,并考虑将“公租房并轨”作为调整现有住房供应体系的突破口。
如果取消了经适房,单靠发展租赁型保障房能否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者的需求?地方政府的负债本来就重,能否承担大规模建设公租房(资金回笼较慢)的投资支出?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体系,是否包括或排除限价房这类介乎于保障房和商品房之间的住房产品?
如果用最近北京提出建设的“自住型商品房”或去年深圳提出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这类限价房替代“经适房”,我的担忧或许是多余的。但是,要是像任志强提出的“如取消经适房,更应取消限价房了”的话,恐怕上述担心可能就并不多余了。任志强认为,地方政府做限价房本身就是违法的,既违反房地产法,也违反价格法,限价房就是个怪物。
其实,任志强的说法并不成立,因为限价房并非他所说的“纯商品房性质”。只要将限价房清晰地界定为保障性住房而非商品房,这样就不存在所谓的不合理和违法。而且,经适房和限价房本来就是参照香港的居屋移植而来的,只是经适房当初设计的定价机制过于僵硬和死板,监管制度又不严格,结果造成很多违规寻租和贪腐现象。
而香港是以居屋养公屋,经过20多年的摸索和实践,已经形成一套可以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模式,国内完全可以借鉴和参照,而不应“因噎废食”将产权型保障房全都摒弃。
广州应当率先提出试行“以限价房养公租房”的运作模式,这样可以取得一举多得的效果:既可减轻目前房价过高带来的调控压力,又可避免政府发展公租房财政负担过重;既可较快地满足和解决大批中低住房困难者的需求,又可根据市场的需求,通过调整保障房的供应规模来调节和平衡房价。
此外,发展公租房也要考虑租金定价是否合理、会否造成空置现象等问题。由于目前政府建造的公租房大多地处郊区,交通条件一般都不太好,租金过低会供不应求,也影响投资回收;但租金过高可能会导致空置现象,这种情况其他城市已经出现过。建议做好前期保障对象摸底工作,合理制定租金标准,适度降低准入门槛,完善周边配套,避免出现公租房租不出去的现象。(韩世同)
(作者是知名地产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