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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在海南召开的“2013博鳌房地产论坛”上,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一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还处在论证阶段,估计还要三个月左右才能出台”。
朱中一指出,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应包括,抓紧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今后更多地采用税收、信贷等经济和法律手段来进行调控;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在资金筹措、使用监管、规划建设、工程质量、分配退出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还要在完善住房用地供应体系、房地产税收制度、金融制度和推进住宅产业化等方面健全相关机制。
他说,长效机制的设计、完善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地方政府不应该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和房地产,而要通过产业带动来发展经济,这既涉及到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匹配问题,又涉及到有没有条件引进产业等问题,并非一年半载就能解决”。
中国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也认为,调控是短期政策,房地产发展的长效机制是要促使房地产正常、长期健康发展的长远之计,“是100年管事的问题,如果只管今年后半年,那都不叫长效机制。”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不能让房地产市场再度回到以投资投机为主的时代。应该未雨绸缪,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常态化、长效机制。
他进一步指出,在楼市长效调控机制尚未出台,以及限购、限贷没有明显松动的市场背景下,当前应制定商品住宅市场“差别化”信贷政策和限购政策,促成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成交,保护以自住刚性需求为主的购房者。
事实上,业内普遍认为,3月出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在地方落地以来收效甚微(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