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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又一次成为市场焦点。日前有消息称,“针对增量住房征收、以户为单位划定免征面积、实行超标面积累进税率”的“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下称“杭州方案”)成为了财政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总局)“形成共识的基础”。
该消息还援引住建部一位内部人士的话说,什么时候正式扩围、扩围几个城市,“还要看国务院的统一安排”。
出台房产税至少会对市场看涨的预期有所打压
自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针对市场中的增量房(重庆包括部分存量房),率先在全国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以来,业界一直在期待房产税试点能“及时扩围”。
事实上,今年以来,官方部门已多次对房产税进行了表态。今年2月20日,据新华网报道,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5月24日,中国政府网在《国办转发了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有“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表述,并明确具体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最新的表态来自国税总局。7月中旬,该部门在《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中明确,“积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公平收入分配。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但就目前情况看,市场对于房产税扩围的期待似乎比原先更甚。尤其是自3月李克强总理上任以来,与“房地产调控”有关的字眼很少出现在官方表述中,且7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中仅提到了“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未提到“调控”等。
上海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对《国际金融报》猜测,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归根到底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他建议,“出台房产税就是一个相对长效的方法,至少会对市场看涨的预期有所打压。”
现在比较明确的是房产税的实施方案,但何时扩围仍无时间表
截至目前,除了此前市场传闻“很快在杭州、南京或武汉推出房产税试点”的消息外,官方一直未对出台时间作出最准确表述。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此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从去年官方的信息看,有关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的表述比较明确: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2013年是去年官方信息发布、且没有动作的第二年。这意味着,今年有动作的可能性大大提升了”。
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猜测,下半年中央层面的房地产调控基本平稳,既不放松,也不加码,“但局部政策存在或松或紧的可能”。他所列举的措施中,就包括了推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市场秩序整顿、支持首套刚需等。
据媒体报道,除了时间,现在比较明确的是房产税的实施方案。媒体报道的说法是,“按杭州市政府上报,并经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会签的房产税试点征收实施方案,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这与上海房产税的征收方法相似。
同时,杭州方案在划定人均60平方米免征面积范围的基础上,按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这与上海的方案有所区别——《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显示,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即0.6%;对于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则适当优惠,税率暂减为0.4%。
不过,有观点认为,由于中国各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和交易细节等均不同,在试点范围扩大的同时,或可考虑更细化、更贴近当地市场的征收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