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是近年来颇受关注的税制改革之一。日前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今年会有具体动作”。此消息一出,让处在“限购”、“限贷”和“国五条”下的楼市调控再度绷紧了神经。
应该说,开征房产税增加了应税住房购买者的持有成本,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作心理,但对抑制高房价能否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尚无定论。此前,国家有关部门已在上海、重庆启动房产税试点,但从实施效果来看并非尽如人意。因此,我们想说的是,房产税涉及公民的重要财产权,不能为了某种短期需要而仓促推出。
我国的楼市调控已逾十年,从调控方式来看,行政手段强于税收和市场手段是一个基本特征。但事与愿违的是,楼市调控陷入了“越调越涨、越涨越调”的车轮战。如今,面对房价持续上涨的严峻形势,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开始采取直接限制定价的行政干预手段。面对这种情况,人民日报近期刊文指出,要解决当前房价居高不下的困局,不能一味地“限价”、“限购”,而要打“长效针”。应该说,这个观点的提出,推进了我们对楼市调控政策的反思。
楼市调控在当今中国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具体说来,楼市调控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领域的问题,而是一个牵扯到政治、社会、经济的多领域、多层次的问题。因此,政府楼市调控措施的影响也远远超越了房价本身。例如,前一段时间许多媒体都报道,“国五条”出台后,许多城市出现了连夜排队离婚的景象,以致很多人士感叹“国五条”改变了中国人对婚姻的传统观念。
我们相信,出现排队离婚之类的现象决非“国五条”的初衷。但是,反观过去十年的楼市调控历程,类似始料不及的情况却屡有发生,原因就在于,“国五条”力度虽大,但延续的却是一套不变的思路。与此同时,在如此之长的调控历程中,其他调控思路却始终没有进入公众视野。这就让我们不得不想到另外一个问题,即我们究竟应该采用什么方法来制定宏观经济的调控政策?
从中国的现实情况看,一方面,城市土地和住房的供给不可能无限制的增加;另一方面,持续的经济增长使人民对住房的需求持续增长,无法消灭,也不应到予以压制。而住房本身并非均质化的产品,城市与乡村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以及街区与街区之间的差异,使得老百姓因为居住地点不同,获得社会服务的水平也存在天壤之别。在这种现实情况之下,调控房价的最佳途径应该是努力把人口从一线大城市向二三线城市分流,为此政府应该将精力集中于避免城市功能过于集中、努力缩小乃至最终消除二三线城市在提供社会服务水平方面与一线大城市的差距,而不是仅仅在一线城市搞“限价”、“限购”。
从政策制定的角度讲,由于楼市调控实际上是一个杂揉着社会、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复杂、多面的课题,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所有利益相关的人都能够参与决策的过程,使各种方案的利弊得到充分讨论,使各方的利益得到基本平衡,进而形成社会共识,多管齐下,多方治理。
毋庸讳言,以往各项调控政策难以奏效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政策的着眼点则始终局限于主管部门分管的领域和某个地方政府主管的区域。这样的政策,不仅无法治愈房价持续高烧的病根,更容易被少数利益集团和局部地区的利益所绑架,最终与调控的整体目标背道而驰。
所以,寻找楼市调控的根本出路,恐怕工夫还在这个题目本身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