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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新闻网4月25日讯 晋江的城市建设正如火如荼地开展着,不少市民会疑惑,关于房地产开发投资是如何统计的呢?本期栏目将进行解答。
房地产开发投资包括各种经济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包括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活动,不包括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
统计范围:全部资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按照“先进库、后有数”的原则,统一确定纳入企业“一套表”范围的调查单位。省级统计机构按《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负责定报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和基本信息的更新维护,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单位,每季度调整一次人;对规模变动、破产、关闭等调查单位及基本信息的变更一年调整一次。
统计内容: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和信息化情况等。
统计原则:辖区内资质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
数据采取:调查单位统一按统计局部门规定在报送纸介质报表的同时,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各表上报时间报送数据;采用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统计机构和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更改;按照《统计法》的要求,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调查单位应该设置原始台账、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管理制度;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的所有指标数据原则上按月(季)度日历天数统计上报。
■记者 黄小环 通讯员 郑智政
[编辑:枫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