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发出交房通知,新景中心二期小区仍像工地。
晋江新闻网(汽车频道) 讯(记者 蔡盈盈)
接待黄先生和其他业主的一位中年男子自称姓杨,代表开发商新景地集团。他告诉业主,目前已在努力抓紧工程进度,将按交房条件尽快交房,同时愿意支付两个月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但这样的说法无法令黄先生和其他业主满意。“合同上规定的交房日期是在
小区像工地
新景中心位于嘉禾路西侧、明发广场对面,一期住宅和写字楼部分已经交房,二期
“就这样,怎么能交房?”黄先生向记者抱怨。他拿出买房时开发商给出的广告宣传页,上面写着,“14万平方米地中海园林景观大宅”,并且特别对“地中海园林景观”作了解释,包括一个“奥尼亚迎宾大门、克里特文化廊、德尔斐中心广场和罗尼亚入户大堂”。
逾期交房4个月
作为项目开发商,新景地集团目前还没有主动向业主作出解释。“没有人打过电话说要怎么解决。”黄先生告诉记者。
根据黄先生与新景地集团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条款,“出卖人应在
同时,合同的第九条条款规定,如出卖人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将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逾期交房处理,出卖人应自合同规定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自称代表开发商的杨姓中年男子向挤在办公室讨说法的几个业主出示了竣工验收合格书,这份文件上有勘察、监理等各个单位的盖章,但他坦言,目前楼盘尚未取得监督主管部门的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书。
不过杨姓中年男子表示,虽然楼盘尚未经政府验收,但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指明交房条件必须具备政府的竣工综合验收备案书。“只要水电上了,绿化好了,可以先交房,再验收。”
杨姓中年男子还向黄先生等业主表示,”我们也在努力赶工程进度,将尽快达到交房条件。而且我们打算支付两个月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律师:违约金按实际逾期日支付
对于杨姓男子“支付两个月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说法,在场另一位业主当即表态,“这根本不可能接受。拖了四五个月,只支付两个月违约金,不行到时就走法律途径。”
目前,黄先生正打算召集一起买房的二三十个晋江业主走法律途径。黄先生咨询了福建万石律师事务所的洪祖答律师,洪律师表示,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逾期交房应从
另外,记者还咨询厦门旭丰律师事务所陈大勇律师不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的房子是否达到交房条件,陈律师表示,目前法律界对此也存在较大的争议。开发商和业主签订的合同中常缺省这个条件,但按照国家法律,应经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才符合交房条件。
对于这次的交房风波,新景地集团高层目前还没有表态。记者前几天致电新景地集团副总经理钟文溪,他表示出差在外,不了解情况。截稿前,记者再次拨打钟文溪手机,语音提示处于关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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