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吴丹丹 文/图
昨日,全市召开泉州市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会议,会议上着重部署了对遭受自然灾害受损的农村住房的一系列补助实施方案。目前我市已经进入台风季节,一旦村民遭受自然灾害袭击后,将依照《泉州市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进行补助。此外,省里提供了多种农村住宅户型设计图,供灾后重建免费使用。
据悉,自6月13日以来,我市连续半个月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高强度的暴雨到大暴雨过程,据统计,全市倒塌房屋1228间,损坏房屋3012间。
分两类补助
可加固的不补助
方案指出,获得补助的重建对象是指因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倒塌、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由县级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因灾倒损房屋重建对象的核实认定工作。
重建户分为特困户和一般户两类。特困户是指无经济能力或经济能力较弱的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一般户是指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农户。省政府对一般户给予每户1万元的补助,对特困户给予每户1.5万元补助,市政府对一般户给予每户3000元,对特困户给予每户4000元补助。各地县级财政也将安排相应补助资金。
凡在受灾前已建新房或另购住房,以及无人居住的原旧房因灾倒损的,不得列为重建对象;对房屋有一定损坏但可以修复加固的,也不列为重建对象。
可分散重建
也可集中重建
需要申请重建补助的,如是分散重建的,由本人申请,村委会申报,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集中重建的,由村委会申请,乡镇审核申报,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规划建设部门审批。
申报对象必须经过民主评议、村级公示,防止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审批结果要在村级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339受灾农户
将率先获补助
按照规定一次灾害过程结束后,县级民政部门要在15日内完成倒损房屋核定工作。此次灾害经初步统计,全市有339户倒房和危房户需重建。进一步核实后,这339户农户将率先获得重建补助。此外,因灾倒房五保户除入住敬老院外,也可在集中重建点建设联排单间公寓。对重建户,免收一切工本费及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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