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获悉,2017年第3批儿童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共抽查了江苏、上海、浙江、广东、四川等5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儿童家具产品,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涉及到边缘及尖端、孔及间隙、有推拉件的小柜稳定性试验、产品甲醛释放量、警示标识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率达30%。
记者了解到,本次抽查依据GB 28007-2011《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标准的要求,对儿童家具产品的边缘及尖端,突出物,孔及间隙,向前倾翻、无扶手侧向倾翻、凳任意方向倾翻试验,向后倾翻试验,座面椅背联合静态载荷试验(不适用于转椅),座面椅背联合耐久性试验(不适用于转椅),椅腿向前静载荷试验,椅腿侧向静载荷试验,座面冲击试验,椅背冲击试验,跌落试验,塑料座面附加冲击试验,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有抽屉桌台稳定性试验,连接件试验,主桌面垂直静载荷试验,水平静载荷试验,桌面垂直冲击试验,桌腿跌落试验,桌面水平耐久性试验,搁板稳定性试验,有推拉件的小柜稳定性试验,至少有一个推拉件的大柜稳定性试验,有两个及以上推拉件的大柜稳定性试验,隔板支承件强度试验,顶板和底板静载荷试验,结构和底架强度试验,推拉件强度试验,拉门耐久性试验,推拉件耐久性试验,推拉件防脱离试验,床铺面冲击试验,床铺面耐久性试验,其他,产品甲醛释放量,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锑),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砷),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钡),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镉),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铬),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铅),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汞),表面涂层可迁移元素(硒),纺织面料游离甲醛,纺织面料可分解芳香胺,皮革游离甲醛,皮革可分解芳香胺,塑料邻苯二甲酸酯,警示标识等5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记者 殷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