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在P2P理财人群中占20% 存四大风险隐患
四大风险隐患
银监会在文件中明确表示,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业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的发展呈现出机构总体数量多、个体规模小、增长速度快以及分布不平衡等特点。
网贷之家统计数据显示,至2015年12月底,网贷行业运营平台达到了2595家,相比2014年底增长了1020家,全年网贷成交量达到了9823.04亿元,相比2014年增长288.57%。
2015年10月网贷历史累计成交量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而截至2015年12月底历史累计成交量已经达到了13652亿元。按目前增长态势,预计2016年全年网贷成交量或超过3万亿元,但是随着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落地,2016年全年网贷成交量将存在一定变数。
“由于进入门槛低、监管机制不完善,P2P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难免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不少挂名普惠金融、挂名网贷旗号的民间金融机构不断出现,一些平台名义上宣扬拥有优质的资产,撮合借贷双方直接交易、帮助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际上却是搞监管套利,做着非法集资的事。”玖富高级副总裁兼首席战略官林彦军称。
《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指出,网贷行业形成以来由于监管政策和体制缺失、业务边界模糊、经营规则不健全等,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一是缺乏必要的风控,不少网贷机构经营管理能力不足,时有经营者卷款、“跑路”等事件发生,严重影响市场参与者信心和行业声誉,且不少网贷机构网络信息系统脆弱,易受黑客等攻击,存在客户资金、信息被盗用的安全隐患;二是缺乏必要的规则,不少网贷机构为客户借贷提供隐性担保,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设立资金池、挪用客户资金,存在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隐患,影响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管,不少网贷机构游走于合法与非法之间,借用网络概念“包装”,涉嫌虚假宣传和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活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四是缺乏健全的外部环境,网贷行业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和消费者保护机制等不健全,成为行业健康发展越来越明显的障碍。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达到896家,是2014年的3.26倍。问题平台层出不穷,而由于平台信息披露不清晰,甚至连不良贷款率都没有准确口径及大致数。缺乏行业及机构准确数据,势必难以准确把控风险,因此银监会要求网贷平台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监管细则对P2P为‘信息中介’这一定义已明确,如果严格执行的话,可能导致一大部分平台在明年就经营不下去。”网贷之家创始人徐红伟表示,信息中介定位,对平台的互联网运营能力要求非常高。在当前2000多家正常运营平台中,处于100名或200名以后的很多平台互联网运营能力不太行。这将导致2016年一大部分平台,不堪运营成本,加之线上资金获取的成本较高,而被迫合并或关门。
金融办可堪重任?
《办法》规定P2P平台具体的监管机构包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其中银监会负责制定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监管规则,督促和指导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工作;而省级人民政府对机构实施监管,承担相应的风险处置责任,并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为P2P平台信息披露报送部门,对P2P平台活动中可能涉及的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进行监测。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益平表示,这个不发牌照、不设门槛、不做监管的框架,第一是对P2P平台只能做信息中介的定位。问题是绝大部分中国的P2P平台都不是单纯的信息中介,这显然与我国目前征信系统不发达、诚信缺失的大环境有关。在P2P平台上融资的主体与正规的资本市场存在较大差别,投资者也是以个体为主。在这种情况下,指望融、投双方仅仅依靠平台提供的一些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并完成金融交易,难度很大。
黄益平认为,绝大多数平台也许很难在给定的18个月的期限内完成转型。因此,期限过后监管部门就可能面临一个两难的问题:要么把大部分平台清理掉,要么默许很多平台违法者违规经营,直到司法介入。由地方金融办负责的属地管理模式。这个模式与小贷公司的管理模式十分类似,但P2P与小贷业务存在较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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