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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为保险消费者带来新保障

www.ijjnews.com来源:成都日报2014-03-25 10:37我来说两句
  

  新《消法》已于3月15日施行。此次修改明确将金融服务纳入了适用范围,其中不少的条款与保险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本期我们邀请到成都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庄卫兵解读新《消法》将为保险消费者带来哪些新保障。

  更严格规范格式条款内容

  格式条款在金融、电信等领域广泛应用,具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优势,但也常常遭人诟病。对此,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和“按消费者要求予以说明”。针对的内容体现在保险合同上即为“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和保障范围”、“保险缴费期间和保险期间”、“免责条款”、“客户服务指南”、“争议解决”等。

  更全面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新《消法》对保险公司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方面提出三大义务:明示义务,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应采取技术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丢失。

  更便捷解决消费者维权难

  新《消法》完善了消费者维权的制度设计,今后,作为经营者代表的保险行业协会和作为消费者代表的消费者协会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新《消法》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监管责任。一是要求各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二是要求接受消费者投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标签:经营者|消费者协会|个工作日内
责任编辑:杜思思 杜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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