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老鼠仓”要出重拳 风险与收益不对等是主因
上周五,又一重大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件浮出水面。据证监会披露,原博时精选基金经理马某涉嫌“老鼠仓”案,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如案情属实,这将是公募基金史上案值最高的“老鼠仓”。
“老鼠仓”可谓证券市场上的顽疾之一。近年来,“老鼠仓”案从“代客理财”蔓延到基金行业;从小基金公司蔓延到知名基金公司;从一般基金经理蔓延到明星基金经理。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在监管部门不遗余力地“灭鼠”背景下,证券市场“鼠患不绝”,个中原因值得深思。
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等是“老鼠仓”案频发的主要原因。一是“老鼠仓”发现较难,以马某案为例,如果不是通过交易系统的技术监控,很难发现其“营私”;二是“老鼠仓”取证难,一些作案的“硕鼠”洞悉市场规则和漏洞,在“建仓”之时采用了借用账户等种种手段规避侦查;三是“老鼠仓”行为惩处难,由于证券市场的“老鼠仓”行为的得利者往往与当事人“亲朋故旧”有关,其中不乏掌握社会资源和权力者,一旦案发,此类“关系网”的保护往往成为查处“老鼠仓”的障碍。“赚钱易”而“被逮鲜”,自然激励“鼠辈”们前仆后继,在证券市场上啃噬广大投资者的真金白银。
对于愈演愈烈的“老鼠仓”行为,整治的关键还在于增强监管和处罚力度,提升“老鼠仓”的违规成本。
目前“老鼠仓”案往往被认定为基金经理个人行为,即使是重罚也是罚个人。其实任何一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出现“老鼠仓”行为,都说明该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存在漏洞。如果不对涉案基金公司进行处罚,难以促使其主动加强内控,杜绝“老鼠仓”行为。同时,“老鼠仓”行为往往牵涉到一些同基金经理有密切关系的违法得利者,这部分违法利益也要追缴并惩处非法得利者。揭掉“保护伞”,“硕鼠”们才会真正对“终身市场禁入”等处罚有所畏惧。在奖励上,应该通过保护、重奖举报人来鼓励市场的参与者积极同证券市场上的“硕鼠”们作斗争。“罚有威力,奖要给力”才能使“硕鼠”们不敢“作奸犯科”。
其次,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高效率的执法队伍。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证监会每年立案调查违法案件110件左右,能够顺利作出行政处罚的平均不超过60件。每年平均移送涉刑案件30多件,最终不了了之的超过一半。这样的执法效率难以威慑违法行为,也不能尽快回应市场和社会的关切,已到了非提高不可的地步。
同时,要充分调动社会和媒体监督的力量,“多管齐下,重拳出击”,使得“硕鼠”们真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还一个干净清爽的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