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经资讯 银行 保险 担保 证券期货 小额贷款 典当拍卖 财富经 理财案例
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金融频道>> 财经资讯 >>正文

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开放式基金第二次分红预告

www.ijjnews.com来源:中国网2013-07-19 08:29我来说两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8年7月23日成立,截至2013年7月18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754元,已实现的可供分配收益为87,901,766.10元。为回报投资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拟决定以截至2013年7月18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实施第二次分红,现将具体分红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3元。向权益登记日在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实际分配金额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3年7月23日

  2、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25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13年7月2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13年7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13年7月25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五、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13年7月22日前(含2013年7月22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六、咨询办法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20376888

  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七、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9日

标签:生命周期|第二次|登记日
责任编辑:杜思思 陈宝英
相关新闻
我来说两句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特别说明: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果您认为转载内容(即来源未注明“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稿件)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您来电或来函告知,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论坛热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