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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洗钱套现等隐患 网络支付纳入银行卡监管
央行昨晚发布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仅取消了关于信用卡刷卡的壁垒,同时也将线上支付一并纳入了监管。
正式版的《办法》将收单的定义进行了扩容,将获得网络支付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如支付宝、财付通等,也一并纳入办法的监管范围之内。
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创新收单业务缺乏有效的监管规则,存在洗钱、套现、信息泄露等风险隐患。以前的规范文件对象上限于商业银行、规范内容上限于传统线下收单业务,支付机构这一类新的收单服务提供主体,缺乏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不利于维护收单市场秩序。
《办法》规定,收单机构应当建立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特约商户名称和经营地址、特约商户身份资料信息、特约商户类别、结算手续费标准、收单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开通的交易类型和开通时间、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类型和安装地址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其中网络支付接口的安装地址为特约商户的办公地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网络地址。
某知名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把网络支付纳入监管加强监管势在必行,但这并不会影响网络支付的相关业务。
此外,考虑到目前持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对受理信用卡的诉求日益强烈,《办法》取消了原关于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不得受理信用卡的规定。也就是说,消费者今后在没有公司账户、只有个人账户作为收单账户的个体商户中消费,也将可以划刷信用卡了。
标签:银行卡|特约商户|信用卡
责任编辑:杜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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