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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让孩子变得暴戾(防治校园欺凌②)

www.ijjnews.com  2016-11-18 09:39  来源:人民网_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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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暴力,为什么屡禁不止?专家认为,孩子身心发育不完全,情绪容易不稳定。父母的暴力对待、家庭与社会大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也会引发孩子对暴力的效仿和崇拜。报道校园暴力事件时,如果过分渲染细节,也会引发“观察学习”效应,使案例成为“教材”。要杜绝校园暴力,则需要法律的有效约束,以及学校和家长的教育、沟通,不能张口骂、抬手打。

  

  打开网站,输入“校园暴力”几个字,就会有一大批视频出现在眼前:羞辱、掌掴、围殴……每段视频,都触目惊心。

  学校,本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然而,当种种欺凌行为不断伤害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冲击社会的道德底线,人们不禁要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孩子变得暴戾?将施暴事件公之于众,有哪些利弊?到底怎样做,才能有效防治欺凌事件?

  暴力事件频现,个人原因还是社会原因?

  身心不成熟,家庭社会问题诱发认知偏差

  前不久,北京某专修学院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两名女生在宿舍内遭到多名女同学殴打,导致嘴角撕裂、身体多处受伤。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事发后,打人女生竟在微信朋友圈公然发布警车和警察照片,并配发“已经对警车免疫”“这次几日游?”等调侃性的文字。

  在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施暴者的不以为然让人十分揪心。有些孩子“天真地”认为暴力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是能够解决问题的;有些孩子则把暴力当作一种“发泄情绪”或“树立威风”的方式;还有些孩子主动录制视频、上传网络,将暴力行为当做一场“表演秀”……这些现象,折射出的是青少年价值观的扭曲。

  “青春期的孩子,身心发育不完全,大脑的前额叶还不成熟,加之荷尔蒙激增,所以情绪不稳定、暴躁失控、自我调节能力差是常见的现象。这也是导致青少年暴力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首都师范大学心理素质教育指导专家杨芷英说道,“除去生理因素外,更主要原因则是青少年对施暴行为的认知出现了偏差。偏差的出现,与其所处的环境息息相关,包括家庭、社会等诸多方面。”

  “很大程度上,校园欺凌的根子在家庭。”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许多施暴的孩子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或是家境优越,认为不管出了什么事,家长都可以摆平;或是家境恶劣,自己有过被父母暴力对待的经历。家长处理问题的方式,往往会引发孩子的模仿。”

  “做事不讲程序规则、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缺乏友好协商意识……诸如此类的社会大环境,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成为校园欺凌滋生的土壤。”储朝晖认为,“比如影视、游戏中的暴力,会让孩子形成一种‘心理免疫’。一旦现实生活中出现了矛盾,他们就会不自觉地将暴力行为应用到其中。毕竟,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

  施暴视频流传,警醒社会还是引发模仿?

  不应渲染细节,注意隐私保护

  与过去相比,发生在网络时代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有着更易传播、更易扩散的新特点。当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候,一起发生在校园角落里的暴力事件,很有可能在当天就会广为人知。

  施暴视频发布到公共平台之后,由此带来的传播效果,也会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人们会对受虐者产生同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施暴者加以谴责、告诫自己不可施暴等,这是积极的效果;施暴者对自己的恶行引以为傲、高调叫嚣,引发未成年人的效仿,这是消极的效果。

  “网络的双刃剑效应,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咨询师裴涛说,“在新媒体环境下,有一些视频材料没有经过后期处理,直接把暴力现场展示在屏幕上,甚至过度渲染细节,这些都是应该禁止的。因为,孩子们在观看欺凌暴力视频报道时,往往缺少家长或学校的合理引导,这就很容易让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的观看者感到不适、受到冲击,成为欺凌暴力的间接受害者。另一方面,这些视频也很有可能造成‘观察学习’效应,引起一部分未成年人的模仿,成为反面教材。”

  杨芷英认为:“暴力事件可以报道,典型事件也应当通报,媒体可以做道德上的评价、行为上的指导。但要注意的是,不要过分渲染细节,不要出现暴力打斗的具体场面。否则,可能适得其反。”

  裴涛强调:“传播案例,能够引发社会关注,起到警示的作用。但是,应该避免泄露孩子的隐私、揭开孩子的伤疤、使他们受到二次伤害。无论如何,要将孩子的身心安全与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杜绝校园暴力,惩戒有效还是感化有效?

  加大惩戒力度,但别靠打骂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或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故意伤害但没有致人重伤的,不构成犯罪,作为一般民事纠纷处理,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此为由,有些孩子就以“我没成年,法律管不着我”为借口,肆无忌惮、有恃无恐。

  事实上,校园暴力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像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都采取了立法的形式,加大对施暴者的惩戒力度。“法律的约束是防治校园欺凌不可或缺的一环,但这种约束不是简单地处置施暴者,还包括对家长、学校、社会的规范。”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耿申认为,“除了要让未成年人承担欺凌与暴力的相应法律责任外,更应该进一步明确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同时要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有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还是要立足教育。

  “对于那些有过暴力行为的孩子,不要另眼相看。作为老师,要充分了解孩子的行为动机,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帮扶。”北京石油学院附属中学校长孙玉柱说,“此外,通过事前疏导的方式,将暴力从源头上掐灭,这是格外重要的。作为学校,应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作为家长,应该以建设性的方式与孩子沟通交流,而不是张口就骂、抬手就打。”

  

  何为社区矫正?(链接)

  2012年1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在我国,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优势,一是可以避免罪犯在监禁过程中的交叉感染现象,二是可以大幅降低司法成本。

  2012年以来,社区矫正已连续3年每年新接收超过40多万人,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接近全国罪犯总数的1/3。全国近年来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一直处于0.2%左右的较低水平。

  社区矫正制度,目前还面临社会化程度较低的问题。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倚重政府机关,因而还需要鼓励和动员社区、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提高参与度。(记者_丁雅诵)

标签:校园欺凌|防治
责任编辑:蒋妮蒋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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