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高校每年新设高职专业点不超5个
高校原则上每年新设高职专业点不超过5个,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应及时撤销。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专业设置条件与要求、专业设置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细则》,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要求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重点增设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收缩、撤销落后产业相关专业,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高校高职专业建设规划以每3年为一个规划期,实行备案制。
高职专业设置实行备案制,但新设国控专业须依法经过审批。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工作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本项工作的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
高校设置高职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应包括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专业建设基础等。
(二)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教学文件。人才培养方案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三)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教学辅助人员,其中专任教师中须有高级职称专业教师,且“双师型”教师应具有一定比例;
(四)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条件;
(五)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高校出现下列情形的应调减该专业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并对该专业点进行整改:
(一)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
(二)人才培养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
(三)须参加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考试通过率连续3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连续3年不招生的专业点,高校应及时撤销。
- 校园贷进入监管密集期 大学生亟待摆脱变味校园贷
- 全国研究生考试12月举行
- 泉州高校基本恢复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 安海教委办:福建省、泉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开题会在成功中心小学举行
- 东石镇人大领导到东石中学关心台风受灾情况
- 陈埭镇庄垂生镇长到紫峰中学现场办公
- 灵源教育办:街道领导莅校指导灾后重建及视察在建工程进度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