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出台学前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晋江新闻网9月2日讯 昨日是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天。记者注意到,今年晋江全市实行普惠性收费的公办、民办幼儿园共有316所,占全市幼儿园的七成以上。晋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科长蔡金禄介绍,上周,《晋江市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实施方案(2016-2018年)》正式出台。方案提出,至2018年,晋江将新增公办幼儿园不少于14所,全市公办园总数达60所以上,届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7万个,占在园幼儿的78%以上。
由于学前教育尚未纳入义务教育范畴,财政保障覆盖面尚未形成完整体系,城乡投入力度不够均衡,因此完善公益普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显得十分关键。晋江的一项有力举措是实施生均公用经费核拨政策。市级财政对年审合格的公办幼儿园核拨生均公用经费,2016年起,核拨标准提高至350元/年/生。
2017-2018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提高。同理,市级财政对年审合格、规范报备、普惠性收费,根据《晋江市扶持与规范民办、集体办幼儿园发展的工作意见》精神认定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民办、集体办幼儿园,核拨生均公用经费,2016年度核拨标准分别调整为350元/年/生、300元/年/生、250元/年/生、200元/年/生。
据悉,晋江将从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普惠性幼儿园两个方面发力,扩大普惠性资源,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福利。一方面将合理规划公办幼儿园建设,接收并管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办园,探索公办园组建教育集团、名园办分园模式,不断扩大公办教育资源。另一方面,探索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政策和措施,明确政府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服务标准、扶持方式、收费监管、退出机制、契约管理等具体政策措施,建立扶持普惠性幼儿园的长效机制,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标准。
(记者_陈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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