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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建立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www.ijjnews.com  2014-03-13 17:30  来源:晋江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促进创建目标顺利实现,近日,市教育局制定并下发了《晋江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晋教德〔2014〕15号),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3年版〉》为导向,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坚持“一把手”抓创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市创城指挥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成立督查指导小组,对各校进行“每周一查”,跟踪指导各校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二是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全面分解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2013版)》的工作指标和任务,明确年度工作重点、考评制度。坚持牵头科室与责任单位相协调、重点工作与长效建设相促进、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大力加快创建进程。

  三是建立活动引导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文明城市创建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全面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2013版)》中要求的六大项目化活动,把24字的核心价值观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将创城工作融入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同时以“十个一”的工作要求做好创城迎检准备。

  四是建立督查推进机制。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督查推进,全面启动“每周一查”机制,对各备检点学校进行每周一次的检查督查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注重跟踪指导,及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五是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市教育局每年结合组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年度考核,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管理不善影响创城工作的责任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实行问责。

标签:教育局|文明城市
责任编辑:孙丽娟 王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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