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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价贵万元?买车多个心

www.ijjnews.com来源:广州日报2017-03-13 16:39我来说两句

  有消费者喜欢追新,刚上市的新车一定要抢“头啖汤”,然而记者留意到,近年新车正式上市之前推出的“预售价”,被一些追求销量和利润的4S店钻了空子,利用消费者不知情赚取预售价与正式售价之间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的中间“差价”。

  大部分最终官方指导价低于预售价“汽车三包”未涉差价退还规定

  有消费者喜欢追新,刚上市的新车一定要抢“头啖汤”,然而记者留意到,近年新车正式上市之前推出的“预售价”,被一些追求销量和利润的4S店钻了空子,利用消费者不知情赚取预售价与正式售价之间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的中间“差价”。

  案例:“预售价”高出六千元退款费周折

  老张最近买了辆车,一不小心差点被这种“差价”坑了一把。2月下旬,老张在某4S店看中了辆7.58万元的五菱小SUV新车,了解到有现车后,车商还给他优惠了1600元,他高兴地付了款,将车开回了家。仅过了几天,老张在朋友圈看到,同一款车的官方正式售价居然变成了6.98万元!一下便宜了6000元。一开始老张并没放在心上,再过了一周,经朋友提示他才发现:原来他买车时,该车只是公布了非正式的“预售价”,6.98万元才是该车正式上市后的价格。按惯例,车商应给老张退回这部分差价。

  然而,近两周的时间里,4S店并未主动告知退差价事宜。老张顿觉4S店不地道,他表示,买车时销售顾问没有明确说明该款新车并未正式上市,且价格会下调。后经向厂家和4S店多方投诉下,老张才从4S店拿回了6000元的差价。

  记者从市场获悉,当前在正式价格公布后,预售价与正式价之间的差价,厂家默认会退还给早期付了全款买车的车主,这也是行业惯例。“整车厂下发到经销商的文件里有明确说明,销售员必须告知客户预售价和正式上市价格的差异,若正式上市售价低于预售价,则车商退还差价给客户,若反之,无须客户补差价。”一位合资品牌的400客服如是告诉记者,近期该整车厂也有一款售价10多万元的轿车在上市前公布了预售价。

  不过,正因为预售价与正式指导价之间的差价,是行业心照不宣“默认退款”的规定,上述客服所说的文件,只是整车厂下发给车商的,车商是否对客户明示,则各有各的做法。

  老张所购买的车很受一些小企事业老板欢迎,按照该车预售价和正式指导价之间的差价,车商要退还客户5000~6000元不等。但在记者采访中,逾半的差价退款还在处理当中,少部分的退款则以油卡、售后抵消券等充数。

  市场:预售价与正式上市价差价可达万元

  面对消费者:官方指导价、根据淡旺季调节的终端售价。

  面对经销商:“出厂价”,即车企给4S店的最低购入价。

  记者从近一年上市的新车留意到,逾半的新车喜欢先公布预售价。预售价是在官方指导价出现之前,车企所制定的一种预期价格,这个价格对买卖双方都没有约束力。目的是车企在新车上市前先给出一个售价范围,并适当向有意向消费者收取订单,用以试探市场对定价的反应,顺便炒作新车。

  记者留意到,不管预售价如何,大部分车企公布的最终官方指导价总会低于预售价。近一年上市的新车当中,正式上市售价与预售价之间差价,少则数千元,多则上万元。

  有业内人士称,预售价被车企频繁滥用,主要源于市场竞争激烈,厂商销售压力倍增,也是车企和消费者对新车售价博弈的开始。如果预售价格发布以后,4S店收到的订单多,证明预售价格被市场接受,那么主力车型的实际价格就会与预售价格看齐,甚至略高,如果订单一般,那么指导价就会往下调整。

  4S店:现车压库预售期“提前”售新车

  近日,记者在花都区某本土品牌店暗访,该品牌将于3月上市一款SUV车型,预售价10.49万元起。记者留意到,店内展厅已有样车展示。一位20多岁的男销售顾问看见记者对该新车饶有兴趣,便过来介绍车辆基本情况。记者直接问现在有没有优惠,该销售顾问回答:“这是新推出的,很好卖,只能送点小精品。店里有几台豪华版现车,11.69万元,付款后今天就可以提车。”整个介绍过程中都未涉及这款车的正式上市时间及官方指导价。

  记者调查发现,在新车正式上市前,一般合资或进口车的4S店都不会有大量现车到店,故而没有预售期提车之说。然而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厂商销售压力倍增。不少本土品牌为了有更好的销量,往往在新车没上市前就大量将现车运给4S店。

  大量现车压库,导致车商资金流被困,因此4S店在正式价格没有公布之前,不得不积极地“提前”销售新车,部分消费者懵懵懂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之后,就不再关心正式价格,中间“差价”分分钟被车商“吃掉”了。

  律师:“三包”未涉及要注意合同约定

  广东信德律师事务所的王力律师表示,预售价与正式售价之间的差价是否退还,主要看双方是否有协议约定,一般口头约定也可。如果买车时并没有谈到这方面的约定,那么可以事后要求车商退还。

  记者留意到,当前被购车者所依赖的维权宝典“汽车三包”并未涉及此方面内容。实际买车时,消费者面临维权有苦难说的局面。

  为此,王力律师建议,买车时,一定要将车商承诺的事项都写入购车协议或合同当中,方便日后投诉或维权。买车时,要货比三家,看清楚优惠项目和合同,降低遇到买车陷阱的概率。

(记者 邓莉)

标签:买车
责任编辑:付惠娥付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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